那些由出場策略推敲出的新創企業商業模式 - 創投律師B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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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是新創企業應該直接瞄準的出場機會. 而以「併購」與「IPO」這二個新創最重要的出場模式來說,前者的機會比 ... 「我的目標是五年內IPO」,這是我常在輔導新創團隊時,聽到團隊們遠大目標的一句話。

雖然有目標是好事,但你可知道IPO這條路並非合理的目標,且對於很多手握資金尋找標的物的投資人來說,這其實是個空泛的空中樓閣,因為比起IPO,團隊更要做的是找出自己有何能耐解決當前市場痛點,創造出價值,才是核心目標。

簡單的說,與其空泛的遙指空中樓閣,能踏上成長的階梯的才是重點。

因為能具體說出你的價值及找到潛在客戶,同時快速成長,才是投資人提著燈籠在尋找的新創團隊。

新創企業的成功目標 說實話,不論創業的目的是為了實踐個人夢想、或改變人類社會,背後肯定有個最真實的答案:「獲利」。

不過,新創團隊怎麼才算是成功?就我個人的看法,不論新創團隊用何種形式,只要能讓他的早期投資人獲利,都算成功!畢竟早期投資人若是獲利了,員工與共同創辦的夥伴們通常都獲利了,創業生態也能正向循環! 就以近期赴日本上市的Appier來說,從公布的財報資訊可以發現,其實他們尚未實現年度獲利,但從完成IPO、市值衝破14億美元的角度來看,已算相當成功,因為這能讓早期投資人從中取得資本利得,對創投而言就是成功案例,也有信心再投資其他台灣新創;而對公司來說,更可能因此尋找到適合且合拍的新創進行併購,因此整個新創的生態有了正向發展。

併購是新創企業應該直接瞄準的出場機會 而以「併購」與「IPO」這二個新創最重要的出場模式來說,前者的機會比後者高出百倍,實務上,新創公司能達成IPO的機率堪稱鳳毛麟角。

所以我常提醒,新創的成功目標除了IPO外,更應該瞄準透過大企業的併購出場,獲取資本利得,這其實是新創團隊更能成功獲利的路徑。

為了能獲得大企業青睞,新創團隊應該「以終為始」,先了解大企業目前成長方向欠缺何塊拼圖,再盤點自我能力,發展該項技術成為大企業併購的目標對象。

這我們或許能從過去台灣成功的併購案例中找出蛛絲馬跡。

知名的17Media被擁有淡馬錫控股富爸爸撐腰的Paktor投資併購,看上的不是他的營收,因為17Media根本尚未獲利,他們的目的是希望獲取17Media手中的使用者數據資料、營利模式,在數據、客戶就是未來獲利保證的年代,這些客戶資訊更顯重要;同理,Paktor也收購了另一個以匿名聲音為主的交友軟體Goodnight,看準的正是能快速取得市佔率,以及強化使用者的黏著度的優勢。

再來看到停車大聲公APP於2016年獲得宏碁投資、2017年被納入宏碁智通旗下,究其原因是宏碁為了擴大其交通票證事業的業務與市佔率,因此做了併購停車大聲公APP的決策。

更明顯的是LINE集團在近年開始收購巧克科技新媒體(ChocoTV)與LINETAXI的動作,目的顯然是為了增加免費通訊軟體公司除了賣貼圖、LINEPay之外的營收方式。

從這些併購案例中可以發現,大企業進行併購都有其目的,除希望能增加市佔率,也可能包括技術併購、業務整合,增加營收等規劃,因此新創團隊想要「成功」,當然也該從這些角度思考,如何創造自己能提供大企業需要的「加值」技術或解決方案,增加自身被大企業需要的機會,離「出場成功」更近一步。

  台灣新創上市櫃IPO也已逐漸開放 雖然被併購這一條路是新創團隊更容易掌握的方式,但團隊在一路成長的過程後,也可能會遇上沒有企業主動併購的可能性。

因此,終究還是必須面對自行IPO,讓資本市場認同自己生意模式的這條路。

過去,台灣政府在上市櫃的法規相較於國際間是非常保守的。

要上市上櫃,企業須滿足連續獲利等等規範,以軟體業、智慧財產為核心商業模式的新創團隊想要滿足上市上櫃的門檻,幾乎不可能。

但在2021年7月,台灣已迎來屬於自己的創業板塊(即證交所所屬的「創新板」、櫃買中心所屬的「戰略新板」),這對於整個新創圈來說,我認為終究會是個具有正面影響的政策。

怎麼說呢?就以2019年上海的科創板來看,當年度替上海創新創業募得了超過2,000億人民幣的資金,這是個非常驚人的數字,這些資金活水的注入,對當地新創發展產生相當程度的活化。

因此,應該能夠預期台灣新創圈透過創業板,有機會贏得更多資金與機會,畢竟新創的目的是提出一種技術或解決方案,並透過資金的投注拓展業務、或持續研發強化技術護城河,而未必是一開始就立刻追逐獲利。

在我看來,科創板的啟動對台灣新創圈將有機會帶來正向循環:新創能有更多的資金注入,更專心於核心目標發展、而早期投資人能從中獲取資本利得、資本市場投資人也可以在眾多標的物中選擇有興趣的企業投資,可說是多贏局面。

  新創適合採取的商業模式 回頭來看,新創因應上述的「併購」、「上市櫃」應該做哪種生意呢?我的建議通常是,無論賣哪種貨品都好,重點在於「商業模式」的選擇。

「開店就是要賣好賺的貨」,就像創業的終極目的就是要獲利,找到能穩定且倍數成長的商業模式,肯定是吸引創投目光的敲門磚。

而對新創來說,何謂好賺的貨? 從市場上的生技製藥、文創產業、餐飲加盟甚至是近期上市的91APP等SaaS軟體業來看,都能發現他們在做的是一種「授權」生意,先不馬上以法律上智慧財產權的狹隘定義理解,「授權」這種生意重點在於雖然早期的投入高,但是一旦成名購買者眾時,因為長期銷售的單位成本將趨近於零,毛利奇高,當然企業就會以指數方式成長。

這就是投資人所追求的商業模式。

以大家熟悉的文創產業來說,如果能創造出眾人都喜愛的IP,像是知名卡通人物Kitty貓,便能透過簽訂合約不斷授權廠商生產各種衍生商品。

這就是透過早期投資所獲得的長期獲利。

相似的,91APP此類的軟體業、生技業的新藥開發,也都是透過前期的投資來獲取長期的收入。

這類型的產業,以往在台灣便有特殊的「IC設計業」存在,相信曾經接觸過資本市場的股民都不陌生。

因此新創企業希望最終能透過投資人投資而成長,成長後被收購而出場成功,自然應該瞄準這類的「授權產業」商業模式為不二選擇! 此外,團隊應該思考如何能找出各自「垂直領域」中的不可取代性。

舉例來說,當綜合型電商已經被PChome、momo等稱霸,選擇小眾市場切入才是後進者的機會。

以專賣實驗室耗材用品的「科研市集」來說,鎖定大學、公私立機構的理工實驗室的消費者,不只可以賣產品,更可以提供包括撰寫論文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顧問服務。

這類對小眾市場消費者的專精服務,也讓他們自2015年以來快速成長。

最後我想跟新創團隊說,「創新」的概念並不是非要你提出劃時代的技術發明不可,而是必須在一個對的題目中選擇對的戰場,哪怕是個古老的商業模式,只要能在一個全新的領域發揮作用、帶來差異化的價值,那依舊是個成功的創新。

因此,對於新創而言,「選擇永遠比努力重要」,找出對的題目、找到一個能讓企業成長擴張的商業模式,再做出成長實績說服投資人取得投資,這樣反覆運作、「以終為始」的概念是唯一讓新創更接近成功的方式。

  (本文授權登刊於FINDIT【新創園地專欄-黃沛聲】) 2021年10月7日/通過:蝦蝦 https://bryan.law/wp-content/uploads/2021/10/Bryan-出場商業模式.jpg 994 1591 蝦蝦 https://bryan.law/wp-content/uploads/2019/08/bryan.jpg 蝦蝦2021-10-0700:33:132021-10-0700:38:15那些由出場策略推敲出的新創企業商業模式 熱門文章 新創公司創辦人必知6個基本問題 遠端工作:兼顧勞工權益與合法性 創辦人合約:避免創業夥伴吵架 創業者與房東簽訂租約注意事項 網紅平台的三大法律問題 借名擔任董事者的法律風險 Categories KOL網紅經濟 News 個人評測 公共事務 創投觀點 創業募資 勞資法規 商業模式 專欄文章 導讀推薦 智慧財產 法律 科技趨勢 經營管理 股權規劃 閱讀筆記 餐飲創業 首頁文章 Facebook 諮詢服務 遇到募資問題、公司架構問題嗎? 新創不知道股東協議該如何約定?歡迎與我們團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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