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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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霧燈 #使用燈光不依規定. 相關法條. ::: 隱私權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前往主要內容區 網站頂端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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