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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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作業,應規定一定之運轉指揮信號,並指派專人負責辦理。

... 雇主不得以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吊掛之鋼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 一、鋼索一撚間 ... 目前線上:1207人,瀏覽人次:70124911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 歷史編章節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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