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 -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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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上,有很多國家、很多民族,從來沒有聽過福音。

那麼,這些人,死亡之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 對這些人而言,假使用舊約聖經猶太人的律法來審判 ...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跳到主文 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部落格全站分類:圖文創作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pr22Tue200811:40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很多人,讀錯這經文的意思了。

在探討這個議題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嬰兒,還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類的人。

那是另一個很大的探討領域,但在此我們不涉入。

我們這篇文章,只單純思考那些社會上公認『具有行為能力與自由意志』的人。

在歷史上,有很多國家、很多民族,從來沒有聽過福音。

那麼,這些人,死亡之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對這些人而言,假使用舊約聖經猶太人的律法來審判他們,確實很不公平,不是嗎?因為,律法當初只頒佈給猶太人,其他人並沒有得到這樣的恩寵。

所以,審判的時候,上帝明講:這些外邦人,不會用舊約律法來審判他們。

接下來,很多人就很興奮了,因為,既然不用律法來審判他們,那就表示這些人只要愛照自己內心良知、道德來行善,就可以得救了?很不幸的,我要說:錯了!因為,這句經文的意思,可不是這樣,而是明明白白的說:他們這些外邦人,還是一樣要滅亡!(不是得救)只是他們不是用律法當標準來判定他們滅亡,而是用他們自己的良心與道德來判定他們滅亡。

這句經文,太多人讀錯意思,嚴重誤解了那種『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滅亡』的意思。

特別是中文翻譯,更容易讓我們忽略這種意思。

我們可以參考一下英文聖經KJV版的翻譯:『Forasmanyashavesinnedwithoutlawshallalsoperishwithoutlaw:andasmanyashavesinnedinthelawshallbejudgedbythelaw.』我直接翻譯這句KJV經文: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呂振中譯本比較清楚表明出這種意思:『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滅亡;凡在律法以內犯了罪的、就要憑著律法來受定罪』重點很清楚:沒有福音的外邦人,一樣要滅亡,只是不是按照律法來判定他們滅亡而已,而不是說他們就不會滅亡。

我們再看另一段經文:『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弗2:11-13)看清楚了沒?當時除了受過割禮的猶太人,其他沒受過割禮的外邦人,是『與基督無關』,是『局外人』,是『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是『沒有神』,是『遠離神』。

事實上,我們拼命傳福音,不正是要去拯救那些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怕他們滅亡嗎?這一直都是很強的傳福音動力,也是許許多多宣教士投身世界各地去傳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然,有人會反駁:外邦人裡,也有好人啊!他們依照自己良心道德行善,所以當然也可以有得救的機會啊!問題是,全然墮落的人,靈性已經死亡。

所有靈性已死的人,若沒先經聖靈重生,他們是不可能行出真正的良善的。

海盜也可以有忠心、友愛、分享,但是,海盜這些「善行」,都是在海盜圈子內部的「善行」。

這種善行,很不幸的,都是行惡的工具而已,不是真正國家所要的善行。

既然未蒙重生之人無法行出真正的良善,那麼,那些善,能讓人上天堂嗎?海盜內部的那些忠心、友愛,能讓他們在國家真正的良善裡得到一席稱許之地嗎?再來,有罪的人能上天堂嗎?人要上天堂,必須完全無罪才行。

很不幸的,所有的人都有罪,而且,不用律法,單單靠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我們就知道我們犯過很多通不過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的罪。

一來沒有人能真正行出良善,二來沒有人是真正無罪,除非透過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沒有人能上天堂。

既然如此,怎麼可能有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也能上天堂的事呢?在審判的時候,對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不需要動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只需要用他們自己良心與道德,就已經會判他們自己有罪,必須滅亡了。

有人會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祂的寶血可以拯救全世界的人。

這話沒錯。

只要上帝願意,祂絕對可以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

但事實上,祂並沒有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

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聽到福音的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會信。

只有蒙聖靈重生的人,聽到福音才會信,因此才能得救。

其餘的人,上帝就是任憑他們沈淪。

太多人對上帝的慈愛有一種嚴重誤解:上帝想要救盡全世界每一個人、上帝有義務提供全世界每一個人得救的機會。

但事實上,上帝並沒有!『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主耶穌明明就知道推羅、西頓的人,一旦見到主耶穌所行的異能,就會批麻蒙灰、痛悔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為什麼祂就是不將異能行在那裡,使他們有悔改信主的機會?偏偏要將異能行在不會悔改的歌拉汛、伯賽大人身上?聖靈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使亞西亞人喪失得救的機會。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6-7)主耶穌要找失喪的人,可是卻只在以色列家找。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全世界的人都失喪,都需要福音來拯救。

可是,主耶穌竟然只在以色列家只找失喪的人,不去全世界找?更致命的是,主耶穌竟然說『上帝只差遣祂在以色列救人』,也就是說,訴諸上帝命令與權柄。

這樣,就變成上帝當時只願意救以色列的人,只願意給以色列人機會,在那個時代不願意給全世界其他各族各國人民機會。

同樣的老問題:太多人也誤解了『神願意萬人得救』的意思。

我們已經詳細說過,『願意』是指哪一種願意?『萬人』是指哪一種萬人?請參閱:『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太多人用一相情願的想法,來理解上帝,而不是真正用聖經來理解上帝。

當我們對上帝的理解,帶著太多沒有聖經做依據的情感時,我們很容易會會錯意、會誤解上帝意思。

有沒有可能,上帝就是在那些從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身上,給他們重生,所以他們能行出重生之後的好行為?也使他們靠著仰望耶穌基督而得救?對阿民念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後,沒聽過福音,當然不可能信主,所以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事。

對加爾文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前』,先重生,然後才能信主。

所以理論上,有可能。

但是,我要千萬提醒:很多新派神學家,就是從這裡走偏。

那些新派神學家,很多都是從加爾文主義出身的。

由於加爾文主義很重視邏輯,所以他們這些神學家非常厲害,邏輯很清楚。

問題是,當新派神學家否定聖經裡很多神蹟奇事,又重新解釋每句經文之後,他們開始產生各式各樣奇怪的神學主張出來。

所以同性戀就不是罪,不用信主也能得救,墮胎也是合理,、、、、。

我們面對聖經沒有講的東西,不是不能進行推論。

但是當我們要推論時,要很小心謹慎,不要越界。

我們在聖經裡,並沒有看見有這種『未聽聞福音的外邦人,也蒙神重生而得救』的例子。

所以,當我們使用這句經文時:『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我們不能太任意擴大解釋,認為連那些有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蒙重生,得到主耶穌寶血洗淨而得救。

再回到好行為部分來。

基督教本來就是主張『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

是信了,得救了,之後才有好行為;不是靠好行為,而沒有信,就能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著自己良心、道德,達成完全無罪嗎?當然不可能!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繼續信佛教、道教,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當然不行!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放棄一切該民族宗教信仰,只信仰一神,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一樣不能得救!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自己憑空想像,就能摸索出主耶穌代贖,然後信靠這位模糊不清的代贖者而得救嗎?聖經沒有這種例子。

請記住:如果有人可以終其一生,都能行出好行為,那當然可以得救。

但是,世界上就是沒有這樣的人。

所以,我們全部都需要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無法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單靠自己的好行為,沒有耶穌代贖的觀念,是無法得救的。

舊約聖經裡,確實是有外邦人得救的。

如:妓女喇合、摩押人路得。

但是,這些人都不是憑空得救,而是與猶太人信仰有所接觸。

換言之,我們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講:他們是透過福音的接觸,因為信福音而得救。

不是靠自己好行為能得救,也不是毫無接觸福音就能得救。

有人會說新約的哥尼流。

問題是,哥尼流並非從未聽過猶太信仰,相反的,他是屬於『信猶太信仰的外邦人』。

在當時,有些外邦人欣賞羨慕猶太人的信仰,所以他們也信奉猶太人所信的耶和華,只是他們沒有行割禮而已。

換言之,一樣的狀況:他們還是必須透過猶太信仰的接觸,不是憑空在沒有任何耶和華信仰的背景之下,就能頓悟產生出耶和華信仰,進而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沒有任何福音的接觸,這樣是無法得救的。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3-17)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可是,沒有聽見福音,怎會求告主名呢?怎樣得救呢?天主教否定因信稱義。

他們一貫主張好行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因此,在行為上,天主教徒好行為者真的很多。

因為對他們而言,『功德』觀念是很強烈的,而這是關係到他們有沒有辦法得救的問題。

所以對天主教徒而言,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可以得救』,並不是很困難的事。

再來,天主教主張天堂與地獄之外還有一個『煉獄』。

行為很好的,直接上天堂;行為很壞的,直接下地獄;多數人不好也不壞,先到煉獄去,受苦煉淨罪孽,就可以再上天堂。

這種煉獄觀念,也使天主教容易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問題。

另外,對天主教神學而言,他們本來就認為人可以在沒有『特殊啟示』(聖經、耶穌)的情形下,單靠靠『普遍啟示』(自然界、邏輯推理、歷史、、)就可以認識到上帝。

這也讓天主教很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其他民族也都能靠普遍啟示碰觸到真正的上帝。

但是,基督教一貫主張因信稱義,否定好行為可以使人得救。

基督教也否定煉獄,死後沒有再次選擇的機會。

基督教也否認單靠普遍啟示就可以讓人認識上帝。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是不接受『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的。

原本這樣的觀念,是基督教很基本的觀念。

但是,透過新派神學很特殊的解經與邏輯論述,越來越多弟兄姊妹也受到污染,開始逐漸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

這是非常不妥的。

摘錄一段康來昌牧師的話,提供大家警惕:「十字架的路就是因信稱義的路,是到天國的小路;找著的人少,找著了又回頭或走偏的很多。

感謝主對你們的保守。

我看教會歷史,包括這兩百年西方教會史和這40年國內外(包括大陸、港、台、星等)神學院的發展,好像有個模式,就是熱心愛主,有心事奉的人,一到神學院,尤其是到了「進步」的神學院,就開始墮落。

這十年來的情形尤其令人擔心。

百年前,新派的旗幟鮮明,他們不信童女懷孕,死人復活等基要真理。

所以也好,起碼知道他們在搞什麼。

自從巴特以後(因此我從極敬佩巴特到極反對他),神學界大變。

現在新派和福音派愈來愈接近,問他傳統信仰,他都說信,可是再深入瞭解,發現全不是那回事。

比如,以前新派會否認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現在他們會說信耶穌才能得救。

這很對、很好啊!可是再深入瞭解,原來他們認為一個虔誠拜佛的人,正是「不知不覺」地信耶穌(這裡面很複雜,我只是舉個例子)。

大名鼎鼎的德雷莎修女,和大多數梵蒂岡二次會議後的神父都有此特色。

」在真理混亂的世代,歸正神學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屹立不搖,不隨潮流而擺盪。

僅以古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來做結尾:『不承認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別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與自己所承認的宗教來過生活,也不能得救。

若主張說他們可以得救,乃為有害且極可憎的事』(韋斯敏斯特信條10.4)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小小羊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小小羊發表在痞客邦留言(9)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宗教超自然個人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此分類上一篇:福音的「不」與「是」(轉貼) 此分類下一篇: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上一篇:有時,麻雀就是會掉落————給受過性侵的姊妹 下一篇:基督徒也該加入吃素狂潮? 歷史上的今天 2022:發問:死在十字架上的是聖父?這樣信的人有得救嗎? 2021:複習:我們能否減少教會中出現自殺的人? 2019:複習: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我們先來看教會歷史吧 2016:發問:對教會輔導者動情 2014:基督徒不能反抗政府?所以,美國獨立和中華民國建立者都是暴民? 2011:尼希米的禱告(簡易版) 2010: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下) 2009:從約拿書看預定二 ▲top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 月曆 « 九月2022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最新留言 站內文章搜尋(一) 文章分類 信仰告白(1)設立宗旨與管理說明(23)給有心歸正者的建議(2)主題文章整理(13)經文小亮光(13)聖經無誤、解經原則(200)上帝、耶穌(58)罪、得救、因信稱義(138)預定論與自由意志(171)成聖之路(326)信仰與政治(59)信仰與婚姻(132)信仰與精神、心理、輔導(54)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461)社會流行觀念的偏差(122)現代教會音樂的偏差(36)禮拜更新(15)聖樂欣賞(8)護教、福音(120)書籍評論(19)馬太福音查經(16)其他(23)複習(248) 我的連結 手機版小小羊園地(鏡像)聖經經文搜尋工具(信望愛)歸正神學信條與書籍中國基督徒需要批判心理學ICCP信仰宣言COR基督徒聖經世界觀唐崇榮牧師網站康來昌牧師網站RTV改革宗電視台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2九月(8) 2022八月(10) 2022七月(10) 2022六月(10) 2022五月(9) 2022四月(8) 2022三月(12) 2022二月(6) 2022一月(9) 2021十二月(12) 2021十一月(11) 2021十月(12) 2021九月(12) 2021八月(12) 2021七月(12) 2021六月(12) 2021五月(13) 2021四月(13) 2021三月(13) 2021二月(11) 2021一月(12) 2020十二月(12) 2020十一月(11) 2020十月(13) 2020九月(12) 2020八月(14) 2020七月(13) 2020六月(12) 2020五月(13) 2020四月(13) 2020三月(12) 2020二月(12) 2020一月(11) 2019十二月(12) 2019十一月(11) 2019十月(11) 2019九月(11) 2019八月(13) 2019七月(13) 2019六月(13) 2019五月(14) 2019四月(13) 2019三月(13) 2019二月(12) 2019一月(12) 2018十二月(1) 2018十一月(1) 2018十月(3) 2018九月(1) 2018八月(4) 2018七月(2) 2018六月(4) 2018五月(5) 2018四月(8) 2018三月(3) 2018一月(1) 2017十二月(3) 2017十一月(7) 2017十月(7) 2017九月(8) 2017八月(6) 2017六月(1) 2017五月(1) 2017三月(1) 2016十二月(3) 2016十一月(3) 2016十月(2) 2016九月(5) 2016八月(3) 2016七月(2) 2016六月(1) 2016五月(4) 2016四月(4) 2016三月(3) 2016一月(2) 2015十一月(3) 2015十月(2) 2015九月(4) 2015八月(3) 2015七月(3) 2015六月(5) 2015五月(2) 2015四月(6) 2015三月(6) 2015二月(4) 2015一月(5) 2014十二月(4) 2014十一月(8) 2014十月(7) 2014九月(6) 2014八月(7) 2014七月(8) 2014六月(6) 2014五月(9) 2014四月(13) 2014三月(8) 2014二月(7) 2014一月(7) 2013十二月(8) 2013十一月(8) 2013十月(11) 2013九月(8) 2013八月(8) 2013七月(11) 2013六月(10) 2013五月(9) 2013四月(8) 2013三月(10) 2013二月(7) 2013一月(12) 2012十二月(14) 2012十一月(11) 2012十月(15) 2012九月(10) 2012八月(12) 2012七月(13) 2012六月(12) 2012五月(14) 2012四月(13) 2012三月(15) 2012二月(11) 2012一月(13) 2011十二月(12) 2011十一月(14) 2011十月(12) 2011九月(11) 2011八月(10) 2011七月(12) 2011六月(15) 2011五月(16) 2011四月(22) 2011三月(21) 2011二月(13) 2011一月(17) 2010十二月(15) 2010十一月(16) 2010十月(12) 2010九月(14) 2010八月(13) 2010七月(16) 2010六月(17) 2010五月(19) 2010四月(17) 2010三月(18) 2010二月(11) 2010一月(13) 2009十二月(18) 2009十一月(12) 2009十月(16) 2009九月(18) 2009八月(15) 2009七月(17) 2009六月(10) 2009五月(19) 2009四月(17) 2009三月(14) 2009二月(15) 2009一月(12) 2008十二月(22) 2008十一月(16) 2008十月(19) 2008九月(23) 2008八月(26) 2008七月(22) 2008六月(28) 2008五月(32) 2008四月(30) 2008三月(27) 2008二月(16) 2008一月(11) 2007十二月(17) 2007十一月(20) 2007十月(30) 2007九月(24) 2007八月(15) 2007七月(8) 2007六月(16) 2007五月(19) 2007四月(19) 2007三月(15) 2007二月(19) 2007一月(17) 2006十二月(13) 2006十一月(13) 2006十月(10) 2006九月(19) 2006八月(8) 2006七月(14) 2006六月(7) 2006五月(19) 2006四月(25) 2006三月(32) 2006二月(49) 所有文章列表 QRCode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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