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設置防墜 ... - 營建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內政部111.5.27營建管字第1110809626號. 說明:. 一、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5日衛授家字第1110660415號函辦理。

二、查公寓大廈管理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營建署首頁 ::: 首頁|網站導覽|署長信箱|English|常見問答|RSS訂閱|RSS聯播 站內檢索 熱門關鍵字: 國家公園、 前瞻基礎建設、 住宅補助... 進階檢索 ::: 最新消息 關於營建署 署長簡介 認識營建署 組織職掌與願景 各單位職掌 人員編制 識別標誌 營建署家族 營建業務 所屬機關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 業務新訊 公開閱覽 法規公告 解釋函彙編 徵才公告 活動新訊 審議委員會 內政部區委會 內政部都委會 內政部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 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 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 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 內政部住宅審議會 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 政府資訊公開 主動公開資訊 說明會 所屬機關資訊公開 政府出版品 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 個人資料保護 開放資料服務 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 主管公資達20%企業 內部控制聲明書 便民服務 單一窗口 線上申辦 申辦表單 下載專區 人民陳情 檔案申請閱覽 推動公文電子交換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政風園地 身心障礙諮詢 本署聯絡資訊 影音中心 國土計畫 都市更新 住宅管理 國家公園 工程建設 新市鎮建設 兒童版 其他 主題報導 專題報導 期刊推薦 建築物公共安全 建築師開業管理 統計資料庫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僅供各縣市政府填報單位使用)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資訊系統 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 更多營建資訊系統 營建法令查詢 雙語詞彙對照表 常用專業用語 第1011次會議紀錄 第21次會議紀錄 111年4月 第1010次會議紀錄 第113次會議紀錄 更多下載 最新消息NEWS ::: 首頁/最新消息/解釋函彙編 解釋函彙編 有關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設置防墜設施1案,請轉知所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並加強相關宣導工作,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日期:2022-05-27 內政部111.5.27營建管字第1110809626號 說明: 一、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5日衛授家字第1110660415號函辦理。

二、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8條第2項業於102年5月8日總統公布施行,修正為:「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

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後於105年1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0111號令修正公布本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將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納入防墜設施設置適用對象,合先敘明。

三、為使民眾安裝兒童防墜設施時有所依循,並落實本條例第8條第2項修法意旨,本部前以102年7月4日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號令訂頒「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並以同日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2號書函請轉知所屬,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設置之防墜設施如符合上開規定,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自不能任意加以禁止。

四、本部已於100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引導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正規約,增訂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之住戶時,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減少兒童墜樓意外。

為減少各公寓大廈設置防墜設施之爭議與強化防墜設施對於居家環境安全之重要性,請轉知所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及會員,應以兒童安全為首要考量,全面檢視各社區之規約,將設置防墜設施之規定納入規約,勿讓兒童墜樓事故再次發生。

五、為即時有效解決公寓大廈爭議事件,保障公寓大廈住戶之權益,減少住戶間之爭訟,本條例第59條之1已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有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得聘請資深之專家、學者及建築師、律師,並指定公寓大廈及建築管理主管人員,組設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如有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爭議,民眾可申請各地方政府所組設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亦請各地方政府積極協助處理。

六、另衛生福利部為預防居家環境安全事故傷害,已訂有兒童居家安全環境檢視手冊,有關居家環境安全之確保,可依該手冊內容檢視,強化居家環境安全。

七、又本部營建署於103年6月13日函頒修正「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作業評分標準」時已納入「兒童防墜議題之宣導」及「成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等工作項目,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相關宣導工作與爭議事件之調處。

於受理民眾陳情遭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禁止設置防墜設施時,請依個案情形覈實認定是否符合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倘未符合請輔導民眾改善,以維護住戶兒童生命安全。

發布日期:2022-05-27   返回 置頂 ::: 交通位置|投票區|相關網站|雙語詞彙對照表|本署服務資訊|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關於營建署署長簡介認識營建署組織職掌與願景各單位職掌人員編制識別標誌服務資訊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所屬機關最新消息即時新聞業務新訊公開閱覽法規公告解釋函彙編徵才公告活動新訊審議委員會內政部區委會內政部都委會內政部都市更新審議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內政部住宅審議會政府資訊公開主動公開資訊說明會所屬機關資訊公開政府出版品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個人資料保護開放資料服務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主管公資達20%企業內部控制聲明書便民服務單一窗口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下載專區人民陳情檔案申請閱覽推動公文電子交換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政風園地身心障礙諮詢影音中心國土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國家公園工程建設新市鎮建設兒童版其他主題報導專題報導期刊推薦 今日瀏覽人數:  總瀏覽人數:  最後更新日期: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版權所有©copyright2021建議最佳瀏覽環境:Chrome17、FireFox3.0、IE8.0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1024*768【地址】10540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電話總機】(02)8771-2345【各業務單位聯絡電話】【交通位置】 關閉FB清單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