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國文系文創課程 - Google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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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一、 學程名稱:文學創作學分學程(The Program of Literature Creation ... 必修課程包括新詩、散文、小說、劇本等不同文類之創作;選修課程包括兒童文學、 ... SearchthissiteSkiptomaincontentSkiptonavigation文學創作課程前往師大國文系課程簡介一、學程名稱:文學創作學分學程(TheProgramofLiteratureCreation)二、辦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三、設立宗旨:本學程旨在培養學生文學創作能力,培育文學創作人才。

四、學程特色邀請具有文學創作經驗之教師授課。

小班制教學為主,以利個別創作指導。

必修課程包括新詩、散文、小說、劇本等不同文類之創作;選修課程包括兒童文學、青少年文學、報導文學、台語文學、新聞寫作、現代文學批評等。

選讀本學程之學生,需通過文學創作作品集審查,始能取得學程證書。

學生優秀作品將推薦至報紙副刊或相關文藝性雜誌發表。

五、學程規劃及學分數學分:修畢16學分。

文學創作作品集:文類不限,但須通過本系審查。

六、修讀資格:本校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申請修習本學程。

七、人數限制:每學年以30名為原則。

八、申請條件及核可程序請依學校規定上網登記。

https://www.ntnu.edu.tw/static.php?id=student九、修必學程資格證明: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者,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証明。

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系辦公室電話:02─77341609│傳真:02─23638871所辦公室電話:02─77341614│傳真:02─23660921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AllRightsReserved.ReportabuseGoogleSitesReport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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