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文摘-從意思自治角度分析無因管理(An Analysis of the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法源法律網」為專業法學資料庫,收錄:法規(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地方法規)、司法判解(大法官解釋、司法解釋、判例、精選裁判、具參考價值裁判、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論著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從意思自治角度分析無因管理(AnAnalysisoftheManagementofAffairswithoutMandatefromthePerspectiveofAutonomyofExpression)
編著譯者:
肖鵬飛
出版日期:
2017.02.25
資料來源:
大陸作者提供
頁 數:
10(授權者不收取權利金)
點閱次數:
659
下載點數:
20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肖鵬飛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本人;追認;無因管理
中文摘要:
從給付的角度看,無因管理屬於管理人給付給本人利益的過程。
基於對他人之尊重,給付給對方利益,仍需經過對方之允諾,所以管理人首先要考慮本人的明知或者可以推知的意思。
在社會生活中,為他人謀事其潛在的意思是希望他人對結果予以認可,這符合一般的社會邏輯。
本文按照該邏輯論證構成適法無因管理時,管理人首先考量本人之意思來判斷其行為足夠理由相信事後會得到本人之承認,基於此作出意思承諾和管理的實施。
其結果是,如果本人追認則按照合同處理主體之間的關係;如果本人不得追認則構成無因管理,則出現和本人”追認”一樣的效果,以防止本人”禁反言”和維護管理人的利益。
最後,論證無因管理不是事實行為,而是”法定的”滿足管理人的意思而設定的制度。
英文關鍵詞:
principal;acknowledge;managementofaffairswithoutmandate
英文摘要:
Inthispaper,accordingtothelogicalargumentconstitutetherulesofmanagementofaffairswithoutmandate,theadministratorfirstconsiderprincipal’sexpressedorpresumptivewishestodeterminetheirbehaviorenoughreasontobelievethatafterwardwillbemyrecognition,somanagermakesamanagementacceptanceandperformit.Asaresult,ifprincipalacknowledgesthemanagement,whichwillbedealwiththemanagementaccordingtothecontract;iftheprincipalwouldnotacknowledgethemanagement,itconstitutesmanagementofaffairswithoutmandate.theresultisthesameasprincipalacknowledgesthemanagementtopreventprincipal’sestoppelandmaintenancetheinterestsofthemanagerandprincipal.Finally,theproofofthefactthatmanagementofaffairswithoutmandateisnotthefactualbehavior,itis"legal"tomeetthemanager'smeaningandsetthesystem.
目 次:
一、問題的提出二、無因管理通說中的主觀要件的弊端(一)無因管理和助人行為之間的淵源(二)無因管理下的首要是對本人意思之考量三、無因管理的過程分析(一)本人意思存在(二)管理人的管理事務之承擔四、管理之效果-應然意義上的追認(一)本人對管理行為的追認(二)未追認時才有無因管理制度的適用(三)無因管理的效果五、無因管理不屬於事實行為六、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第172條(104.06.10版)
相關判解: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136號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
- 2法律之淵源-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二)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法源): ... 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非經由國內一定制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 ...
- 3法源、法理、習慣@ 關於愛,我是一個小學生。 - 隨意窩
法的淵源,簡稱法源,基本含義是法的來源或法的棲身之所。法的淵源一詞法源於歐洲大陸古羅馬的Fontes iuris,普遍使用法的淵源一詞的是英美法系的學者 ...
- 4壹、民法之法源
民法之法源,依民法第1條之規定,. 主要包括法律、習慣及法理;又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85號解釋,司. 法院解釋亦可作為民法之法源。至於判例、決議、學說等則非屬 ...
- 5法學入門(二):法律的法源@司法解釋報報|PChome 個人 ...
圖/陳怡芬Portia Yi-Fen Chen 攝影 文/陳怡如Eunice Yi-Ju Chen 撰寫 法源是指法律產生的來源、淵源,為研究或適用法律時,組成法律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