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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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所轉撥申請人。

參考法令. 農業發展條例。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農產業天然災害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便民服務 字級: 小 中 大 首頁 便民服務熱門申辦業務>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108/12/04 閱讀人數 666 1 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2 區公所審核 3 區公所會勘 4 區公所彙送農業局 5 農業局抽查 6 農委會撥付區公所救助金 7 轉撥申請人 申請時間 受理申請37天內完成 (不含補正天數)。

申辦資格或條件 一、申請人是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二、受天然災害(指因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所造成之災害,且農作物受災損失率達20%以上,應於農委會公告本市救助地區日起10日內提出申請。

需要文件 一、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表請1份(請依照農、林、漁、畜牧產業類型填寫適當表格)。

二、土地所有權狀1份或土地謄本(可由公所代為查調)或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1份。

三、身分證正本1份、銀行存摺影本1本及印章1枚。

四、依從事類別不同檢附以下文件。

五、合法證明文件1份(依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規定必須申請土地及設施容許使用者應檢附)。

六、代辦授權書1份(委託代辦者須檢附)。

表單下載 申辦地點 申請人本人或代理人至受災耕作地所在之區公所辦理。

*註:各區公所位置(https://goo.gl/LaoISN) 全程線上申辦 繳交費用 免費。

交付方式 由公所轉撥申請人。

  參考 法令 農業發展條例。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

新北市執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

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要點。

聯絡 資訊 承辦人:各區公所 連絡電話:各區公所聯絡方式(https://goo.gl/LaoISN)。

文章上稿日期:108-11-08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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