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醫事人員法規、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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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醫事人員法規、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等相關業務. 資料來源:醫事司; 建檔日期:105-02-18; 更新時間:110-05-17. 【各類醫事人員法規】. 醫師法 · 藥師法 · 護理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 Togglenavigation :::網站導覽 部長信箱 雙語詞彙 English 回衛福部首頁 Search 進階 熱門關鍵字:COVID-19防疫補償疫苗紓困 :::重點項目 最後更新日期:110-
延伸文章資訊
- 1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說, 明:. 一、, 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6月2日新北衛醫字第1091004029號函(附件)辦理。 二、, 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1項規定:「護理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
- 2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 四、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 3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八條護理人員執. 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 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 達一五○點以上:.
- 4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衛生福利部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教育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業於97年6月20日發布施行,為使各職場護理團體及護理人員了解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積分等相關作業 ...
- 5常見問題Q&A -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1. 護理師/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 2. 品質、倫理、法規,合計至少12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