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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分享南投縣在兒少保護、兒少福利打拼的生活點滴! ... 依據兒少法第69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足以識別資料包括兒童及少年姓名、照片或 ... JumptoSectionsofthispageAccessibilityhelpPressalt+/toopenthismenuFacebookEmailorphonePasswordForgottenaccount?HomeAboutVideosPostsEventsPhotosCommunitySeemoreof南投兒少讚onFacebookLogInorCreateNewAccou
延伸文章資訊
- 1【討論】關於田文,討論下大家對法條的理解@場外休憩區哈啦 ...
假設iWIN是公部門好了,以它的層級來說,那個解釋條文就是行政命令的範疇,而少事法和兒少法是法律,這2條對「少年」的定義是「12以上未 ...
- 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對於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依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合及協助之。
- 3南投兒少讚- Home | Facebook
我們希望分享南投縣在兒少保護、兒少福利打拼的生活點滴! ... 依據兒少法第69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足以識別資料包括兒童及少年姓名、照片或 ...
- 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全國法規資料庫
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第一、二項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 ...
- 5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收出養法律議題探討 - 衛生福利 ...
從兒少法第60 條第1 項文義來看,. 是於「保護安置兒童及少年之範圍內」,. 並非全面的由主管機關(或安置之機構或. 寄養家庭)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