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小百科-何謂「保證」?何謂「連帶保證」? - 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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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謂「保證」(俗稱「作保」),就是當事人(指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約定,當主債務人(例如借款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例如銀行)的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的契約, ... ::: 消費者園地 ::: 回首頁 金融小百科 金融小百科 _ FACEBOOK Line Twitter 友善列印 回上頁 何謂「保證」?何謂「連帶保證」? 2004-12-28 (一)所謂「保證」(俗稱「作保」),就是當事人(指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約定,當主債務人(例如借款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例如銀行)的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的契約,所以「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間的一種契約行為。

(參閱民法第739條)(二)所謂「連帶保證」,就是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清償責任的一種保證契約,因連帶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連帶責任,所以當主債務人不依約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無須先對主債務人訴追,即可直接向連帶保證人請求履行全部債務,因此,連帶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參閱民法第272條及第273條)前述「連帶保證」係就民法之規定說明之,惟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如已取得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

(參閱銀行法第12條之1)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 業務性質:授信 瀏覽人次: 31348 更新日期: 2020-01-20 展開/收合 公告資訊 重大政策 重要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首長行程 活動記事 更多...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銀行法規資料庫 證期法規資料庫 保險法規資料庫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更多... 統計及出版品 金融業財務及業務資訊揭露與統計 金融市場統計資訊系統 金融展望月刊 兩岸金融 政府出版品專區 更多... 消費者園地 金融消保 金融智慧網 金檢學堂 金融知識宣導專區 防制金融詐騙 消費者資訊 更多...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廉政園地 Q&A問答集 申辦案件流程 不實謠言檢舉窗口 更多...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業務統計 研究報告 預算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更多... ::: 隱私權政策宣言 │ 資訊安全政策宣言 │ 本會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無障礙聲明 │ 訂閱電子報 │ 最新電子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版權所有 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金管會電子地圖    電話:(02)8968-0899 傳真:(02)8969-1215 本會駐紐約代表辦事處:1E.42Street,13F,NewYork,NY10017,U.S.A. 聯絡電話:(1-212)317-7326 本會駐倫敦代表辦事處:Level17,99Bishopsgate,LondonEC2M3XD,UnitedKingdom 聯絡電話:(44-20)7628-1501 如您對本會全球資訊網有具體改進建議,麻煩來信告訴我們,謝謝 更新日期:2022-07-15 參訪人數:57021002 回到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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