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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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証法的最根本的法則。
列宁說:“就本來的意義來講,辯証法是研究對象的本質自身的矛盾。
”列宁常稱這個法則為辯証法的本質,又稱之為辯証法的核心。
因此,我們在研究這個法則時,不得不涉及廣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許多的哲學問題。
如果我們將這些問題都弄清楚了,我們就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辯証法。
這些問題是:兩种宇宙觀﹔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爭性﹔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蘇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