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起重機合格證不得偽造,違者依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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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危險性機械,應取得檢查合格證方可使用。

近日發現,移動式起重機業者提供合格證影本與原核發之檢查合格證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主題網站 ::: 首頁 新聞與公告 新聞稿 移動式起重機合格證不得偽造,違者依法移送偵辦 分享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最後異動日期:110-07-19 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危險性機械,應取得檢查合格證方可使用。

近日發現,移動式起重機業者提供合格證影本與原核發之檢查合格證不符,疑似變造合格證,有偽造文書之嫌。

職安署表示,移動式起重機(俗稱吊車)廣泛應用於營造工程與工廠等需起重吊掛作業場所,因作業過程承受各種不同型態之負荷,如機具安全性不佳恐導致重大職災事故,故應經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並發給合格證。

為避免合格證遭偽造或變造,目前製發之合格證上有透明雷射標籤、U.V.隱形油墨等防偽設計供辨識,事業單位也可利用手機掃描合格證上行動條碼(QR-Code),核對移動式起重機之設備號碼、有效期限及照片等相關資訊,確認是否相符。

職安署提醒,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如有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應核對合格證內容確認經檢查合格,以確保作業安全。

另持有移動式起重機合格證業者應妥善保管,切勿借用他人使用,如發現有冒用、偽造或變造合格證者,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將依法移送偵辦。

發布單位:秘書室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組 發布日期:110-07-19 點閱次數:3174 回上一頁 本署介紹 首長簡介 發展沿革 職掌及組織 聯絡資訊 重大政策 行政院施政方針與報告(另開視窗) 勞動部重大政策(另開視窗) 職業安全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獎項 政府機關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評核 綜合安全 營造安全 危險性機械設備安全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 職業衛生 作業環境監測 化學品管理 勞工健康服務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 COVID-19職場防疫專區 呼吸防護計畫專區 局限空間作業專區 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專區 石綿專區 勞動檢查 勞動檢查 工作守則備查查詢(另開視窗)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系統(另開視窗)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另開視窗) 事業單位職災通報(另開視窗) 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備查結果查詢(另開視窗)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送審案件查詢(另開視窗) 危險作業線上通報系統 危險性機械設備申請作業流程 危險性工作場所申請審查及檢查流程 職災保護 職災勞工津貼補助 職業災害預防與職災勞工職業重建 職業病鑑定 職災勞工個案服務 新聞與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公布欄 活動訊息 職災訊息 就業資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公布專區(發生職業病).pdf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公布專區 招標資訊 業務統計 勞動統計查詢網 本署年報 本署業務統計 年報統計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檔案下載 政府資訊公開 廉政園地 性別平等專區 線上報名 意見信箱(勞檢申訴) 影音專區 勞動基準法專區 過勞專區 未加勞保職災勞工補助專區 各類補助 出版品專區 業務單位聯絡資訊 外籍移工安全衛生宣導專區 勞動權益相關問題 法規專區 法律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指引 解釋令函 公告 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職業安全衛生法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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