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極為入世,故貴在真誠和對社會的投入與貢獻:專訪蕭宏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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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質對於念什麼科系都不具備必然性,反而是興趣和現實考量比較重要。

」 蕭宏宜教授認為具備文字敏感度、好口才等特質,都會讓你可以念法律系,但真正 ... Facebook Twitter Instagram YouTube Spotify Search ✕Menu 法白專題 頻道 判決白話文 法案白話文 時事白話文 法學白話文 副刊 專欄 Podcast 商店 關於我們 Writtenby吳玟嶸•2018-02-03• 15:04• 法律系之路,法學白話文 法律極為入世,故貴在真誠和對社會的投入與貢獻:專訪蕭宏宜、胡博硯老師 《法律人升學與生涯特輯》系列 採訪:吳玟嶸 撰稿:徐書磊、吳玟嶸 為了讓大家對法律系有更深入的了解,在本次專題決定後,心中立刻浮現了在東吳除了教職以外,也擔任學務長等行政職務的蕭宏宜教授,以及與學生相處密切,並關注許多社會議題的胡博硯副教授。

撇開多年負責大學面試的豐富經驗外,兩位老師常常會在課堂中提出他對於法律人、法律系學生的精闢看法,和一般的老調常談不同,尖銳但是精準的看法總令我印象深刻,於是希望能透過這次與老師們的訪談,把法律教育者的觀點分享給大家。

為什麼想念法律 「在考量我想做的事和未來後,我所有的志願都是填法律。

」蕭宏宜教授提到,他從小就愛講話,進了高中後便參加了辯論社,很快地變發現自己的強項就是語言和說話,最適合的應該就是語文科系或是法律系了,而把未來出路和興趣納入考量後,法律就是他想要就讀的科系。

「其實你只要口才不錯,會講話也敢講話,就是可以念法律系的。

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另外兩點:興趣和現實考量。

如果沒有興趣支撐的話,法律的漫漫長路中便會有無數個令你想放棄的念頭;另外除非已經到達無欲則剛的境界,人都是有慾望的,法律是很入世的科系,在學習的過程中對未來的生活是很有幫助的。

」 雖然聽起來有點老套,但現實的確就是赤裸裸的攤在法律系的學生(考生)面前。

在選擇唸法律這條路時,「為什麼」在選擇時所佔的比例,比想像中來得重要多了。

而同樣每個志願都填法律的胡老師也認為,選擇科系時最忌諱的,就是對唸的東西沒有興趣,因為這樣會念的不愉快,將來從事相關工作自然也不會太順利。

「法律其實只是一種工具而已,你想要藉由這工具想要達成什麼目的,就是你為什麼要讀法律的原因。

而我認為這工具可以幫助很多人、解決一些台灣的問題,就選擇了法律系。

」教授認為讀了法律這麼多年,看一些問題一點一滴地被解決,帶來的正面感令他認為當初的決定是對的,也是他愉快的來源之一。

覺得什麼樣的人適合念法律 「特質對於念什麼科系都不具備必然性,反而是興趣和現實考量比較重要。

」 蕭宏宜教授認為具備文字敏感度、好口才等特質,都會讓你可以念法律系,但真正適合念法律的人,是對法律有興趣,而且對自己想要的未來生活有思考過的人。

教授提到,興趣才是能在念法律的四、五年,甚至七到十年間幫助你撐下去的動力;而且人都是有慾望的,雖然後天可以學習去如何控制,但如果不是真心安於走路、UNIQLO或用非蘋果的手機的話,念法律這個科系認識的人和結交到的朋友,是很有機會在未來物質的生活上,給你很多幫助的。

「這不一定是只適用法律系了,所有科系都一樣,經歷和認識的人都會影響你的未來」教授笑著說。

「態度決定高度,高度決定自由度」教授再次強調,「因為法律高度的應用和入世,如果你能夠在待人處事或學習方面有良好的態度並且夠積極,便可以在起跑點上贏過其他競爭者。

」 胡教授則認為,法律不是太強調特質的科系。

如果是美術、音樂或是物理等等,天份都佔極大的比例,但是法律是能夠勤能補拙的,如果興趣足夠再加上勤奮,便適合念法律系。

有特別喜歡的法律人嗎? 「有,但越來越少了。

」蕭宏宜教授認為在許多不同職務任職過後,他接觸到更多法律人,而認識的更多,就越對法律人的想像感到破滅。

「有時候會覺得,我不是聖人,但是沒想到還有這麼多人比我還誇張,久了就見怪不怪了。

」 他尊重的法律人,不是時時想著怎麼刷存在感的人,而是能夠認知到自己已經過得不錯,然後願意去投入、奉獻,讓其他人也可以過得更好的人。

像是捐款不要把收據、獎狀貼出來,這種才是他認為我們應該用以衡量享有社會聲望的法律人的標準。

「我腦海中想的,是汪怡君法官,還有顧立雄律師。

汪法官是位一定會把事情做到最好、十分認真的法官,但你不一定知道她是誰,因為她不追逐自己的名聲要有多大多廣為人知,這就是認真在投入的法律人;而顧律師一定是毀譽參半的,但是以他當年執業的收入和專業,大可以不要去涉入那些會引起兩極化反應的議題,但自己堅持在乎的事,他還是選擇去做了,這樣就是選擇為社會奉獻。

」 胡教授則認為,每個法律人都有不同的榜樣,有的是大法學家;有的是大律師,都是不同類型的典範。

「我覺得法律人要給自己一個期許,就是要不斷的進步。

因為人生一直在前進,很難知道下一步在幹嘛。

所以我會讓自己一樣是一直往前,不斷學習新知識。

我們會比上一代懂更多,是因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那下一代又會比我們懂更多。

但你要知道,這不是必然的。

這些競爭者,我常說一句話,學生在學校是你的學生,畢業後如果還留在這圈子,就是你的同事了。

那這些人以後會不會帶來很多競爭跟新觀念,你要如何保持競爭力就很重要了。

所以要讓自己不斷學習是很重要的。

」 而問到最不喜歡的法律人特質時,胡老師簡潔的回應道:不懂裝懂。

「法律很專業,如果你不會裝會,是會害死別人的。

」 在補習班念法律跟在大學念法律的差別在哪裡? 蕭老師提到:「如果以考上律師為標準的話,那沒什麼差別,因為既然他都考上了,你硬要說補習考上的律師跟在大學唸書考上的律師有什麼不同,就是在吹毛求疵。

」 「但如果你問的是在補習班念書和在大學念書的差異的話,就有不同了。

完全都在補習班的人,怎麼會知道在學校跟同學相處的光景?而沒去補習的人,不會知道刑法在補習班一年可以上三遍再加上總複習。

」 但是為什麼在學校念書研究的人要花這麼多年呢?老師認為,學問是需要發酵的,而發酵的過程,會受到菌種及時間的影響。

補習班和學校,就像是牛奶與優酪乳之間存有的差異一樣。

如果按照形式的上榜比率還有市場經濟理論作為標準,那就沒有人會唸法學院了。

因為補習班四年的學費,一定比大學便宜,而且上榜率也更高,那為什麼要念大學呢? 身為考生的我還在思索這問題時,老師便說道「念大學是為了有大學生活,你在補習班全科,會想要拍照跟大家分享生活嗎?就跟很多人說民主不能吃一樣,如果什麼事情都用能不能吃當作標準,那跟動物有什麼兩樣?你要去想想,究竟要的是只會考試考上律師的人,還是有人文關懷、對公共事務願意奉獻的人。

而胡教授對於法學教育的看法,也認為是需要經過時間培養的。

「因為每個人的培養都是有過程的。

你當然可以去補習班,他把每個人的學說都整理好好的,但你就像是沒有根的人,而大學教育則是幫你扎根,補習班則是提供你應付考試的方法。

就像高中補習一樣,在學校上國文、英文,下課還要補國文、英文。

差別在於你在外面是去演練、知道怎麼寫,但學校裡是讓你學英文、國文這件事。

一個是在準備考試;一個是在學習。

法律人有個階段,不是說考上就是,你還有實習階段,應該是這三個階段都要具足,你才會變為成熟的人。

少一個階段,當然有人自修法律、天生很會寫公文,但不能期待每個人都是這樣,因此完整的過程是很重要的。

」 讀法律以後自身有什麼改變呢? 蕭教授笑著回答:「會讓親子跟家庭關係變差。

因為你開始會講道理,覺得他們邏輯不通。

」 但認真來說,人有他的執念跟盲點,沒什麼人願意彎下腰去看,這常常是法律人的原罪。

念了法律之後,「我」就變大了,你會想要人家聽你說話,因為你覺得自己很重要很優秀。

因此,法律人應該要體認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要懂得分配、互相尊重,大家生活才會愉快。

有什麼面試的技巧可以分享嗎? 蕭教授認為,因為三個理由,面試對你會不會上的影響比較小:第一,書審資料老師會不會看,不一定;第二是書審資料是不是自己寫的只有天知道,在面試時提問的內容,老師會斟酌採信;再來是每個人的口才跟臨場反應,跟後天訓練有關,適不適合用三五分鐘來決定一個人的機會而影響他四五年,理性來說是不應該。

因此審查老師會讓面試者的分數差距不要太大。

目前越來越多學校放棄面試,就是為了反映上述邏輯。

因為短短三五分鐘講得好或不好,就決定你能不能入學,也就讓未錄取的人喪失三年的努力,這樣會是另類的不公平。

但在面試上,教授認為你必須要很真誠的面對,這樣才能把你自己表現出來,進而吸引教授。

畢竟如果只考筆試或書審資料,你沒辦法接觸一個人的表情、價值觀跟態度,選人的過程就會少了一大塊了。

「因為大家都會講漂亮話,而且你的書審資料會誘導老師問你特定問題,如果你回答得出來,是正常;如果回答不出來,那就莫名其妙了。

你寫的東西、面試的回答都應該是你真實的經歷和想法,做自己就好了。

」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要敢表達自己的意見。

「有次我問到說贊不贊成性犯罪者使用電子監控設施(俗稱電子腳鐐),第一個人說贊成,因為再犯率高,然後下一個竟然回答說我跟前面的認為一樣,我就覺得那你來幹嘛?再問第三個人,他說跟前兩個一樣,我再引導他去問的時候他就不說話了。

這種盲從的態度我覺得不行。

因為法律人就是要追根究底,定性很多事務,沒有想法是不行的。

」 「最重要的是要願意回答問題,我們不期待專業的答案,但你要勇敢回答,不要迴避,誠實地說出自己的看法。

」胡老師說道。

「口試只是過程,我們不是要最優秀的,是要合適的人,你要做的事就是告訴老師你為什麼適合。

例如我就會發現有些人是被家長逼來的,這樣他就不會積極。

你如果不想來,你會很痛苦,人生不是只有這條路。

」 可以給未來想念法律系的同學一些建議嗎? 「既在水中,要當活魚。

」白話一點來說,就是「活在當下」。

蕭老師認為每天都應該過得充實、懂的尋找讓你快樂的方法。

「像我自己會到很多地方去玩,和家人相處,自己生活過得有意義、過想要的生活最重要。

生活有太多時間要遷就別人,剩下的時間都要拿來做自己喜歡的事。

不管念什麼系,都要活在當下,法律系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實在不需要一直拿出來強調。

」 胡老師同樣的想對學生說:朝自己興趣走很重要,不是自己想要的事,做下去就不快樂。

「念法律因為有個國考的終極過程,其實跟考大學差距不大,而大一大二可能很快樂,大三大四的升學壓力,絕對比高中高很多。

你要面對的考試壓力會比以前更高,你要有心理準備。

一定要能在書桌前坐得住。

」 而兩位老師不約而同的都提到,法律十分入世,不應該是躲在象牙塔裡讀書就好的學科,因此要了解社會跟世界發生什麼事。

人是活在社會裡的,所以去認識世界是很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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