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還是「經常性薪資」? | 人資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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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性薪資」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如房租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 ...
延伸文章資訊
- 107「經常性給與」、「恩惠性給與」是什麼? - 聽懂勞動法
而薪資單上的項目究竟屬不屬於工資,也就是經常性給與,其實並不是雇主說了算,也就是說,即使雇主將薪水分割成各種名目的津貼、獎金、加給,但是只要符合《勞基法》第2 條 ...
- 21月實質經常性薪資41854元薪資成長快被通膨吃掉 - 聯合報
- 3勞動條件中所謂非薪資報酬包括哪些?是否屬於薪資?資料如何 ...
(二)薪資報酬包括受僱員工(不含執行業務所得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及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之績效獎金與員工酬勞 ...
- 4工資?非工資?
除規定經常性給與均屬工資外,勞基法第二條定義: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這裡所稱工作應是勞動契約所規範之工作,而非泛指所有工作,報酬應是勞動契約所規範之報酬 ...
- 5林建甫專欄:高薪扭曲了平均薪資 - 新新聞
根據勞動部的名詞解釋,經常性薪資是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及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也包括按月發放之工作獎金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