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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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預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條、第35條、第10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法令草案預告 勞動部公告:預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條、第35條、第102條修正草案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衛生勞動 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條、第35條、第10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OFLABOR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thedraftamendmentonArticle2,35and102of"RegulationsforSafetyofCranesandHoistEquipment" 發布於2020-04-30 截止於2020-06-29 討論(尚餘0天) 1留言 2 已關注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勞職授字第1090201598號 主  旨:預告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電話:02-89788143 (四)傳真:02-8978814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意見表 建議條文 草案條文 說明                                                             提意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註: 一、本意見表請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郵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或傳真(02-89788147)之方式回擲(免備文);無意見者免復。

二、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電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第三科黃武雄先生(02-89788143)      Top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9年8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9年8月20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30692號 勞動部令: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部分條文 MINISTRYOFLABOROrderisherebygiven,fortheamendmentonpartialarticlesof"RegulationsforSafetyofCranesandHoistEquipment"   討論區(1則)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人氣留言 留言時間:新到舊 留言時間:舊到新 訂閱 轉寄 下載 列印 查看更多留言 訂閱討論區 × 送出 勞動部公告:預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條、第35條、第102條修正草案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勞職授字第1090201598號主  旨:預告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三)電話:02-89788143(四)傳真:02-89788147(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部  長 許銘春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修正草案意見表建議條文草案條文說明提意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註:一、本意見表請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郵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或傳真(02-89788147)之方式回擲(免備文);無意見者免復。

二、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電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第三科黃武雄先生(02-89788143) Top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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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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