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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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的主題是隸屬於法務部負責司法官職前養成訓練的機關。

關於隸屬於司法院負責法官在職研習進修的機關,請見「法官學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語言 監視 編輯 此條目的主題是隸屬於法務部負責司法官職前養成訓練的機關。

關於隸屬於司法院負責法官在職研習進修的機關,請見「法官學院」。

座標:25°01′12″N121°32′48″E/25.01988°N121.54664°E/25.01988;121.54664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稱司法官學院),最初成立於1914年。

負責中華民國新進司法官(即法官及檢察官)的職前養成訓練。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AcademyfortheJudiciary,MOJ(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礎資訊所屬部門法務部員額47人年度預算額約新台幣2.3億(2013年)授權法源法務部組織法、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主要官員院長柯麗鈴主任祕書李海龍任命者法務部部長任期無任期保障組織編制內部單位2組、1室、1中心、2機構成立沿革成立日期2013年7月1日前身機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聯絡資訊司法官學院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電話+886-2-2733-1047網站www.tpi.moj.gov.tw 目次 1沿革 2歷任首長 3組織 3.1司法官訓練委員會 3.2院內組織 4交通 4.1公車 4.2台北捷運 5參考文獻 6參閲 7外部連結 沿革編輯  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開學典禮師生合影 1914年,司法院成立「司法院司法講習所」,為中華民國司法官訓練機關之設置。

1926年,改為「司法院司法儲才館法官學校」。

1929年改隸屬於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更名為「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

1943年-1949年,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委員會成立「中央訓練團」(1945年12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幹訓團及中央軍校訓練班併入該團),以及中央政治學校(今國立政治大學)成立「中央政治學校法官訓練班」。

1950年,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整併為「司法人員訓練班」。

1955年,改為「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簡稱「司法官訓練所」、「司訓所」。

1980年,隨司法行政部更名而改為「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簡稱「司法官訓練所」、「司訓所」。

2013年5月22日,制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7月1日,正式更名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依法仍辦理經司法官特考及格而具有司法官身分之法官、檢察官的職前訓練。

職前訓練一期有2年時間。

而司法院所屬之法官學院則負責法官在職研習進修事項。

歷任首長編輯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司法行政部/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1 石志泉 1955年2月1日 1960年2月17日 2 谷鳳翔 1960年2月17日 1960年6月1日 3 鄭彥棻 1960年6月1日 1967年12月5日 4 查良鑑 1967年12月5日 1969年1月3日 5 史尚寬 1969年1月3日 1970年11月12日 6 王任遠 1970年11月12日 1971年1月4日 7 張彝鼎 1971年1月4日 1985年7月3日 8 朱石炎 1985年7月3日 1994年9月24日 9 林榮耀 1994年9月24日 1995年5月24日 10 曾有田 1995年5月24日 1997年2月4日 11 謝在全 1997年2月4日 1999年2月1日 12 林輝煌 1999年2月1日 2013年6月30日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1 林輝煌 2013年6月30日 2015年5月6日 2 蔡清祥 2015年5月7日 2016年7月18日 3 蔡碧玉 2016年7月18日 2021年12月7日 4 柯麗鈴 2021年12月7日 現任 組織編輯 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編輯 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由司法院會同考試院、行政院組成,決定司法官考取人員培訓訓練方針、訓練計畫及其他有關訓練重要事項,交由本學院執行。

召集人:最高法院院長。

副召集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委員:置委員15人;除正、副召集人及司法官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12人由行政院指定二人,司法院、考試院各指定三人,律師、法學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各二人擔任之,單一性別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均為無給職。

院內組織編輯 司法官學院院長(簡任第十三至十四職等) 主任秘書(簡任第十至十一職等) 秘書室 教務組 學務組 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人事管理員 主計員交通編輯 公車編輯 「和平高中」站:1、254、275、275(副)、294、611、650、905、906、909、237、295、298 台北捷運編輯 搭捷運 新店線至公館站,自1號出口到公車站牌,搭乘1路公車至「和平高中」站下車。

搭捷運 木柵線至科技大樓站,沿復興南路、辛亥路步行至本學院約15分鐘。

參考文獻編輯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61號令,"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立法於民國102年4月30日(現行條文)/公布於民國102年5月22日,有效期:民國102(2013年)7月1日-. 參閲編輯 法官學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 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期刊(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Criminalpoliciesandcrimeprevention) 法證科學期刊(英語:JournalofForensicSciences)(司法科學期刊;鑑識科學期刊;法醫學期刊) 美國法證科學院(英語:AmericanAcademyofForensicSciences)(美國司法科學院;美國鑑識科學院;美國法醫學院)外部連結編輯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YouTube上的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頻道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在Flickr上的頁面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法務部法務資料庫出版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法務部司法官學院&oldid=7307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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