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開口契約,契約期間內無工程需求及支付工程款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承攬契據,如必須俟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預計其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該項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 網站信箱
延伸文章資訊
- 1稅務新聞-承攬契約金額不確定,請先按預計貼繳印花稅額 ...
承攬契約金額如屬開口契約,契約成立時所約定之工程總價上不具可確定性,必須等到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先按預計金額貼繳印花稅,等到實作數量、金額確定 ...
- 2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我們單位有開口契約的案子履約保證金是勾選契約金額的10% 預算上限是90萬但最後的決標金額是80萬 請問履約保證金要繳9萬還是10萬 另外印花稅也是同樣的問題是要以90萬 ...
- 3開口契約的印花稅應如何計算?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民眾汪先生表示,他想向政府機關承包工程,看到政府機關的招標文件有所謂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價金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的開口契約,因此打電話向稅捐處 ...
- 4承攬契約有追加金額,應確實補足印花稅以免受罰! - 宜蘭縣政府
該局進一步說明,承攬契約如非屬上述開口契約等之情形者,於工作完成前,若有追加金額,屬印花稅法第16條規定,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應就其追加(變更)部分,繳納 ...
- 5嘉基記帳士事務所-稅務資訊家- 【營業稅】開口契約如何貼用 ...
民眾電話詢問有關政府機關承包工程,看到招標文件有所謂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價金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的開口契約,此類契約要如何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