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開口契約,契約期間內無工程需求及支付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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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承攬契據,如必須俟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預計其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該項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 網站信箱
延伸文章資訊
- 1開口契約的印花稅應如何計算?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民眾汪先生表示,他想向政府機關承包工程,看到政府機關的招標文件有所謂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價金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的開口契約,因此打電話向稅捐處 ...
- 2財政部- 函釋
法條, 第7條(印花稅稅率或稅額).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承攬契約成立時所約定之工程總價尚不具可確定性有本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之適用.
- 3承攬契約有追加金額,應確實補足印花稅以免受罰! - 宜蘭縣政府
該局進一步說明,承攬契約如非屬上述開口契約等之情形者,於工作完成前,若有追加金額,屬印花稅法第16條規定,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應就其追加(變更)部分,繳納 ...
- 4稅務新聞-承攬契約金額不確定,請先按預計貼繳印花稅額 ...
承攬契約金額如屬開口契約,契約成立時所約定之工程總價上不具可確定性,必須等到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先按預計金額貼繳印花稅,等到實作數量、金額確定 ...
- 5[高雄市東區] 開口契約,契約期間內無工程需求及支付工程款 ...
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承攬契據,如必須俟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預計其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該項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