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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0.03.2422:40 現在位置: 法律問題 PDF 友善列印 法律問題 發文字號: 法務部(71)法檢(二)字第1099號 座談日期: 民國70年00月00日 座談機關: 臺高檢暨所屬各級檢察處(七十年法律座談會) 要  旨: 少年與成年人共犯告訴乃論之罪,成年犯起訴後,少年部分始由少年法庭 移送檢察官偵查,偵查中告訴人對少年部分撤回告訴,但對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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