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方薪資調解的經驗之談 - 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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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想給他施捨.就開個比原薪少很多的價碼.趕快結束會議. 最後給有需要去"討薪水"的人又要開"調解會"的人幾個建議. ... 結果才發現當初工作的地方有兩邊. ... 2.一定要確定上班 ... 首頁 閒聊 職場甘苦談 前往頁尾 返回列表 訂閱文章 我要回覆 mkmkpupu 6分 樓主 mkmkpupu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57053927 訊息 文章段落 勞資雙方薪資調解的經驗之談 2015-08-150:41 1628 0 收藏 回覆 分享 引言 連結 回報 推薦 只看樓主 列印 小弟我今天開完薪資的調解會...最大的感想是...想拿到資方的錢.勞方得被罵的狗血淋頭.才拿的到錢.經過的事情是這樣的...我任職沒滿3個月.又很不適應那家沒冷氣.工作做不完.老闆很情緒化的公司.口頭提離職又被老闆訓話:說要等到找到人才能離職.過兩天後...因為請假.下班沒跟老闆打招呼.....等理由跟老闆吵架.不滿老闆直接曠職.然後跳槽回去以前待6年的公司.然後8/5時沒領到錢.我就去申請調解.今天開調解會時.那位很情緒化的老闆拿出"交通罰單的強制執行"說我詐欺.然後又講他父母雙亡.成立公司多辛苦.他開過刀.我是他兒子要把我打死.我曠職影響到他公司......等長篇大論!一位不遵守勞基法的老闆.卻大談勞方沒有遵守制度.說真的...我真的很想動粗...但是我忍下來了...只有回嘴2-3句而且我記錯上班天數.造成薪資開少了.當然我又被情緒化的老闆羞辱:連上班幾天都不記得!最後我受不了他碎碎念.又不想給他施捨.就開個比原薪少很多的價碼.趕快結束會議.最後給有需要去"討薪水"的人又要開"調解會"的人幾個建議.1.要確定投保單位因為當初我申請調解時...我任職的單位是X訊數位科技...所以我寫我在X訊數位科技任職但是我去查勞保紀錄時...卻發現是X視界數位科技幫我投保然後開調解會時.又被情緒化的老闆羞辱說:連在那家公司上班都不知道結果才發現當初工作的地方有兩邊.雖然都叫X訊數位科技.但是其中一邊叫X視界數位科技然後負責人是他老婆.情緒化的老闆是以代理人身份出席2.一定要確定上班天數.月薪要確定.然後除以天數.等於一天有多少錢.然後開比預計薪資高的價碼.讓資方去砍.3.離職一定要寫離職單.不然像我一樣被罵無法回嘴.雖然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未滿3個月"離職規定.即使沒滿3個月.口頭告知就能離職.但是資方一定用"沒有寫離職單"的理由扣押薪水.而且"調解委員"也不會幫"曠職的人"說話.4.曠職不會倒扣.只扣曠職當日薪水.所以資方拿公司規定扣幾天薪水.是可以不用理會的.但是"調解委員"是不會幫"曠職的人"說話.所以還是乖乖寫離職單.5.假如只是想出口氣.不要薪水.直接申訴檢舉就好.不要申請調解.我當初沒做好功課.我本來想出口氣.跑去台北市勞動局去問.結果勞動局的人給我調解單.結果變成去拿薪水然後被資方罵.起實是可以直接檢舉資方不支薪.因為這是違法的.只是會拿不到薪水.能讓我重選.我一定去檢舉資方不支薪.讓情緒化的老闆被罰錢.6.記得錄音.因為可以反告對方人身攻擊.7.不要去10人以下的小公司.除非是想磨練自己或是去學經驗.因為老闆都自以為是皇帝.老闆說的話才是制度.老闆說的話是聖指.像這種小公司.老闆都說自己的公司有制度.但是卻沒有制度.最後再怎麼不高興公司.老闆.也不要像我一樣曠職.站不住腳.調解委員不幫你說話.一定要寫離職單.即使...公司.老闆.不給離職單.也可以有反駁的理由.不然就不要去調解.直接申訴就好.回去之前待6年的X鎂科技.薪水調高的許多.同事也很高興.雖然年資重算.但是氣氛.環境.待遇.比X訊數位科技(X視界數位科技)好太多太多了. 2015-08-150:41 #1 0 引言 分享 文章關鍵字 經驗 勞資雙方薪資調解 iantsai74 452分 2樓 iantsai74 個人積分:452分 文章編號:57082721 訊息 他憑什麼罵你?如果這樣不能告他嗎? 2015-08-1715:53 #2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YKK104 523分 3樓 YKK104 個人積分:523分 文章編號:57082964 訊息 看你以前到現在的PO文.你的個性應屬消極跟悲觀,不知我有沒說錯. 可以靜下來想想;為何你總遇到鳥事跟不順? 開調解會,縱使老闆也有不對,但你若連狀況跟歷史緣由都搞不清楚;請問你是要跟人家談個啥?如何叫調解會的人站在你這邊? 2015-08-1716:07 #3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Peter015038 1906分 4樓 Peter015038 個人積分:1906分 文章編號:57085212 訊息 不管走的是調解還是檢舉哪一條法律途徑,在社會上不機靈點只有被電的份 你老闆有備而來,你卻狀況外又有曠職,被電爆只是剛好。

當然這種老闆他這生的寫照應該就如同你形容的樣子,刻薄,苛刻 相信他身邊的人也不會喜歡他,甚至是親人朋友,這就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 這樣想你的損失好像沒有他大。

2015-08-1718:58 #4 5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mkmkpupu 6分 樓主 mkmkpupu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60362580 訊息 YKK104wrote: 看你以前到現在的P...(恕刪) 我本來要留言威秀的訂票系統有多爛的, 結果無意見看到你的留言,你成功了,讓我上鉤了,我跟你特地的解釋,我是屬於樂觀務實派的,我承認我的文筆很差,不代表我屬於悲觀消極,人生總是有疑問的,所以會來問看看網友,好讓我有個方向,今天我看你的留言,我也可以說你很自以為是,優越感很重,但是你又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你,怎麼可以用文章來判定人呢?很慶幸當初善待每一位同事,才讓我有機會回去熟悉的領域。

2016-05-270:04 #5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樓主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mkmkpupu 6分 樓主 mkmkpupu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60362677 訊息 再補充一下,我只是陳述事實,但是我曠職真的就是不對,我事後想過我錯在先,所以調解委員才站在資方,但是我實在無法接受當時那位苛刻的老闆的態度,再協商時大喊要打死我,數落我!對我來說這不是協商,只是罵完人再還錢。

要不是家人需要用錢,我壓根就不想去協商再看見那位人渣老闆,真想當場打得牠這輩子都不能說話。

2016-05-270:12 #6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樓主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ChangSH 1分 7樓 ChangSH 個人積分:1分 文章編號:60362989 訊息 mkmkpupuwrote: 小弟我今天開完薪資...(恕刪) "調解委員"是不會幫"曠職的人"說話 請教樓主,你是希望調解委員說些甚麼??? 1:若調解成立,資方就只是把屬於你的薪水發給你而已。

2:若調解不成立,你若想要拿回你的薪水,就只能上法院告老闆。

所謂的調解,就是你情我願。

勞資雙方達成合意而已。

過程中若是你覺得老闆罵你公然侮辱,你可以去地檢署告老闆,這應該與勞資調解會無關吧。

若是以後你希望在調解會中有人幫你說話,你可以請律師陪同,不過要付律師費。

2016-05-270:50 #7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mkmkpupu 6分 樓主 mkmkpupu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60363115 訊息 ChangSHwrote: "調解委員"是不會幫...(恕刪) 這位仁兄... 你只是把我在六樓的話在說一遍。

我在糾正你最後一句話! 去調解會只能"資方委託人"或是"資方本人"跟"勞方委託人"或是"勞方本人"進行調解. 其他不相關人士一律不能表達意見... 不能請律師陪同,是可以委託律師代表,而且不管勞方還是資方,委託別人就要寫委託書! 麻煩要給意見,請給正確的意見好嗎? 2016-05-271:08 #8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樓主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ChangSH 1分 9樓 ChangSH 個人積分:1分 文章編號:60363441 訊息 mkmkpupuwrote: 這位仁兄...你只...(恕刪) "若是以後你希望在調解會中有人幫你說話,你可以請律師陪同,不過要付律師費。

" 我說的陪同就是法律上的委任,只是在01論壇上我通常盡量用白話口語來形容, 否則沒有委任哪會有要付律師費。

應該是你誤解我那段話文字的涵義吧!? 若是我從頭到尾都寫法律專業用語,01上能有幾個人看得懂,不也就失去大家討論的目的及意義。

例如: "找律師陪同上法院"這段話本身的含意就是委任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當然會遞委任狀。

否則我找律師上法院,難道是找律師陪我去法院聊天的嗎? "感冒生病去看醫生",難道真的是去"看"醫生嗎?這句話本身就包含委託醫生實施醫療行為。

我剛剛才發現原來這是一年前的調解案。

我只能說,你是真的不懂調解會的意義,所以對調解委員產生誤解。

如果不懂法律,就去請律師幫你。

別對於免費律師期望太高。

(不過台灣真正懂勞基法的律師很少) 從1樓看到6樓,我只是覺得你可能不懂法律,誤解調解會中你有哪些權利可主張, 也誤解調解委員應該做些甚麼,"調解委員原本就不應該幫任何一方"。

"如果你的真的懂勞基法相關的法律,去年這個調解會你絕對不會在下風,你當時攻防的重點有些搞錯了。

" 因為你的曠職行為,不會是此次調解重點。

尤其是你那位老闆根本不懂勞基法規,勞方更容易攻防。

你不知道你手上的事實證據,有哪些可以拿來攻擊資方,哪些是可以拿來防禦自己。

你的文章主題是(最後給有需要去"討薪水"的人又要開"調解會"的人幾個建議.) (如樓1) 1.要確定投保單位---這個是基本常識吧。

2.一定要確定上班天數.月薪要確定.---這也是常識吧 3.離職一定要寫離職單.不然像我一樣被罵無法回嘴.---有沒有寫離職單這真的不算是問題的重心。

4.曠職不會倒扣---這個是基本常識吧。

5.假如只是想出口氣.不要薪水.直接申訴檢舉就好.不要申請調解.--雇主只會被罰款"2萬元"。

6.記得錄音.---可能要偷偷錄,通常調解員會拒絕錄音錄影。

7.不要去10人以下的小公司.--有些大公司的人資是真的懂勞基法,小勞工不見得玩得贏對方。

PS:你的文章中一直強調("調解委員"也不會幫"曠職的人"說話),這其實跟有沒有曠職無關, 而是調解委員通常不會幫"勞方"或"資方"任何一方說話,否則是違反中立的。

所以你該不會認為進入勞資調解會,調解委員就是要幫你說話吧! 當然有些調解員有時候會偏袒其中一方。

你的文章有些論點,會誤導日後即將進入勞資調解會的勞工,所以我才會寫這段話。

如果你覺得我的意見論點有問題,那就當我沒說。

法律文字人人都看得懂,但真的那麼容易嗎? 不打擾了。

2016-05-272:19 #9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常用 表情 動作 物品 短文字 長文字 首頁 閒聊 職場甘苦談 我要回覆 小惡魔新聞台 【今日NBA】眾星雲集卻無緣季後賽湖人正式炒掉總教練Vogel 【海外新訊】IIHS針對26款SUV進行安全帶警示功能評比,僅有2款獲得最高Good評價!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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