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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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院本部>通用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第三章法規之施行 第12條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第13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第14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第15條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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