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抒情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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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敘抒情文三大禁忌‧ 重敘事而輕感受:文章滔滔不絕記敘件經過而忽略感受( 「記一次XX的經過和感受」一類文章最易犯此毛病) 。

‧ 敘事帄淡欠輕重:一般同學敘述 ... 首页 文档工具 更多 搜索文档 新客立减13元 客户端 看过 登录   1  記 敘 抒 情 文    三 大 禁 忌  ‧ 重敘事而輕感受:文章滔滔不絕記敘件經過而忽略感受(「記一次XX的經 過和感受」一類文章最易犯此毛病)。

  ‧ 敘事帄淡欠輕重:一般同學敘述事件時仿似流水帳,帄鋪直敘,全無剪裁, 主次不清,輕重不分;更劣者就東拉西扯,隨想隨寫,全無條理可言。

 ‧ 感受與事件無關:同學所抒發的感情與所述事件無關,例如1999年第二題: 「聽友人立群傾訴心事有感」,有的同學所抒發的感受有如天馬行空,茫無邊際,與所聽毫無關連,這就是一大缺失 。

    作 法 提 要  ‧事件始末要清楚: 一篇記事文的要素應包括六何(何時,何地,何人,何事, 為何,如何),這樣全篇文章才會完整。

例如《花潮》一文就包括這六項要素。

   ‧詳略主次要分明: 與主題有關的事宜詳寫,其他的宜略寫。

敘事要有層次, 前因後果要交代清楚。

  ‧抒情真摯和具體: 不能以泛泛之詞說出自己的感受,例如,我感到很高興/ 沉悶等,宜以具體事件反映你的感受。

一件感人的事不一定要用「慘」字,宜用各人的行動來反映這是一件喜事或慘事。

如能寫出真感受則更佳。

   ‧第一人稱說故事: 由1993年至2001年九年以來,記事文全要求以第一人稱 書寫,考生如以第三人稱寫作,則會變成記述別人的故事,以致離題萬丈。

   ‧順敘倒敘皆相宜: 記事可用順敘或倒敘。

如用倒敘則要注意前後呼應,否則 會變成不合邏輯。

   ‧句式修辭多變化: 句式宜多變,可使文章生色不少,宜多用比喻,排比,擬 人。

    會考試題分析  1993年﹕記一次患病的經過感受 ﹝記敘抒情文﹞ 分析:  此題為記敘文,要求考生寫個人一次患病的歷和感受。

考生可先寫個人患病的經過,然後抒述因此事而觸發的各種感受。

內容可以是對人生、社會或人事的看法,層面不必闊,但感受要較深。

考生亦可結合敘事與抒情,將個人情懷感受融於敘述中;但不宜單獨記述病情和康復期間的生活,必頇所記部分為基礎,抒寫個人的情懷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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