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平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與第8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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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修正前: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 ... 首頁 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123455 前往頁尾 返回列表 訂閱文章 我要回覆 y20070122 2223分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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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一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二十一條 ·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 ...
- 2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94 年02 月05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 ...
-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1-全國法規資料庫
-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第21條 ...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 ...
- 5評議中心教育宣導園地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