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普通话中“给”字句的句法研究-手机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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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生成语法的角度分析了现代汉语中的“给”字句结构,对其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描述了各类“给”字句的生成。

文章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由朱德熙(1979)提出的各 ... 手机知网App 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 打开 中国语言文字 手机知网首页 文献检索 期刊 工具书 图书 我的知网 充值中心 汉语普通话中“给”字句的句法研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王红  本论文从生成语法的角度分析了现代汉语中的“给”字句结构,对其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描述了各类“给”字句的生成。

文章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由朱德熙(1979)提出的各类“给”字句之间的相同点与区别,总结了各类“给”字句之间的相互关系:S_1和S_4在本文的分析中应该等同对待,也就是说,不含“给”字的S_4可以看作是含有“给”字的S_1的缩略式;S_2和S_4之间存在多种区别,不能一概而论,须各自讨论其生成过程;而S_2和S_3则可统一为与格结构“给”字句来进行分析。

基于以上观点,本文对于“给”字句提出了新的分类方法,即“给”字句共分为两类:双宾结构“给”字句和与格结构“给”字句。

之后,文章又在最简方案理论框架下提出了两类“给”字句的生成分析。

文章采用何晓炜(2008)的分析来解释双宾结构“给”字句的生成:利用包含“转移”意义的参数±F来表示直接宾语转移的方向。

动词如果属于“给予”类,那么参数±F为正,直接宾语从主语向间接宾语方向转移:而对于“索取”类动词,参数±F为负,直接宾语从间接宾语向主语方向转移。

作者认为,在与格结构的生成中,直接宾语较之间接宾语,与动词的语义联系更为紧密,因而动词应先与直接宾语合并,而不是先与间接宾语合并。

在对“给”字句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两个相关问题。

一是现代汉语普通话在同一结构中,“给”字不重置,笔者经过分析认为,这一现象受如下规则制约:在汉语普通话中,同一结构中如果介词的位置已经由“给”字充当,那么动词不能再为“给”。

然而,关于另一个问题:本文采用的双宾结构模式在解释某些由“给”字构成的英汉成语和习语时遇到困难,参数±F所包含的“转移”意义不能完全解释这一现象,本文没有能够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也表明的本文研究的缺陷所在,该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机 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领 域: 中国语言文字; 关键词: “给”字句; 双宾结构; 与格结构; 与格动词; 0 473 查看目录 下载CAJ版(2575K) CAJ阅读器下载 手机阅读本文 下载APP手机查看本文 硕士论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08年硕士论文 精选好书 查看更多好书 相似文献 期刊 硕士 博士 会议 报纸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共引文献 同被引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二级引证文献 图书推荐 相关工具书 搜索 登录 注册 充值 文献 期刊 工具书 图书 文集 首页 搜索 客户端 充值 帮助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2-886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2中国知网(CN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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