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者職業訓練 -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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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掌握地區產業及就業、人力需求及不同類別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需求,結合轄區訓練資源,並進行社會對話,調整人才培訓機制、優化產業人才結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 首頁 業務資訊 中高齡專區 職業訓練課程 失業者職業訓練 失業者職業訓練 字級: 小 中 大 ◆計畫目的:掌握地區產業及就業、人力需求及不同類別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需求,結合轄區訓練資源,並進行社會對話,調整人才培訓機制、優化產業人才結構。

◆適用對象: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補助內容:一般身分對象補助80%訓練費用,另符合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住民等特定身分資格,經審查符合者,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連絡窗口:請逕洽各承訓單位。

◆110年失業者職訓第一梯次開班一覽表 110年失業者職訓第一梯次開班一覽表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8 瀏覽人次:4462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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