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天:漢代皇宮中值班人員分五個班次,按時更換 - 華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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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于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 ... 一更天漢代皇宮中值班人員分五個班次,按時更換,叫“五更”,由此便把一夜分為五更,每更為一個時辰。

戌時為一更,亥時為二更,子時為三更,醜時為四更,寅時為五更   中文名稱一更天別稱戌時拼音yigengtian時間19:00-21:00基本概述五更漢代皇宮中值班人員分五個班次,按時更換,叫“五更”,由此便把一夜分為五更,每更為一個時辰。

戌時為一更,亥時為二更,子時為三更,醜時為四更,寅時為五更,其對應如下:一更天:戌時 19:00-21:00二更天:亥時 21:00-23:00三更天:子時 23:00-01:00四更天:醜時 01:00-03:00五更天:寅時 03:00-05:00“鼓角”、“鍾鼓”都是古時用來打更的器具。

電視上打更時人們還會喊著:“天幹物燥,小心火燭!”等提示語。

民間雞叫的傳說:一更火二更賊。

就是說雞在一更天叫將會有火災二更天叫有賊(聽說80%是準確的)。

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醜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午夜1時至3時為“醜時”,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9時至11時為“巳時”,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9時至11時為“亥時”。

打更打落更(即晚上七點)一慢一快,連打三次,聲音如“咚!——咚!”,“咚!——咚!”,“咚!——咚!”;打二更(晚上九點)打一下又一下,連打多次,聲音如“咚!咚!”。

“咚!咚!”;打三更(晚上十一點)要一慢兩快,聲音如“咚!——咚!咚!”;打四更(凌晨一點)要一慢三快,聲音如“咚——咚!咚!咚”;  打五更(凌晨三點)一慢四快,聲音台“咚——咚!咚!咚!咚!”。

時辰介紹時辰種類1、十二時辰製。

西周時就已使用。

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醜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回。

2、二十四時辰製。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製。

出現于先秦。

晝夜各五分。

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

4、五時辰製。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

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製。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

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

可能起源于商代。

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製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製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

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

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

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十二時辰【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

(台北時間23時至01時)。

【醜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

(台北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

(台北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

(台北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台北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

(台北時間09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台北時間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

(台北時間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台北時間15食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

(台北時間17是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

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

(台北時間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

人定也就是人靜。

(台北時間21時至23時)。

計時單位​時辰———十二地支紀一晝24小時為十二時辰: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午夜1時至3時為“醜時”,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9時至11時為“巳時”,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9時至11時為“亥時”。

每個時辰各佔兩個鍾頭。

可見“從巳時直殺到未時”相當于現在的“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

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醜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

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于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鍾,所以每更裏的每點隻佔24分鍾。

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于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

“五更三點”相當于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鍾,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于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鍾,即2時36分。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

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

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裏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

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于現在的1440分鍾。

可見每刻相當于現在的14.4分鍾。

所以“午時三刻”相當于現在的中午11時43.2分古人將夜裏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于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

古人把一晝夜分為12個時辰,用12地支表示,每個時辰等于現代的二個小時。

古時與現時對照:子時從夜間十一點到次日凌晨一點,醜時從一點到三點,寅時從三點到五點,依此類推,每隔兩小時分別為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戊時、亥時。

“更天”前最大的數位是五,是指三時至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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