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開/「人頭帳戶罪」?雙重不確定的修法 - 雲論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我們想讓你知道…法務部遂於110年12月28日發布《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指出,若沒有正當理由的話不可以把自己的帳戶交給別人,如果你的帳戶因此被別人拿 ... 回首頁 facebook Line twitter 複製連結 ETtoday新聞雲| ETtodayApp| 雲論粉絲團| 我要投稿| 我要申訴| 手機版 facebook twitter Line 搜尋 焦點評論 行動法庭 政治外交 兩岸觀察 國防軍武 司法人權 財經科技 教育生活 健康美妍 寵物當家 星光影評 圖文專區 雲論菁英 公民發聲 ETtoday新聞雲 > 雲論 2022年03月25日13:10 我們想讓你知道…法務部遂於110年12月28日發布《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指出,若沒有正當理由的話不可以把自己的帳戶交給別人,如果你的帳戶因此被別人拿來從事洗錢行為,那麼你就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台灣詐欺洗錢案件頻繁,圖為警方查緝詐騙集團機房成員畫面。

(圖/ETtoday資料照/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羅開/義謙法律事務所律師 由於近期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GrouponMoneyLaundering)在第三輪相互評鑑中,就我國洗錢防制法制面指出數項缺失及建議,因此,法務部遂於110年12月28日發布《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下稱《草案》),進行大幅修正,其中《草案》增訂第15條之1「人頭帳戶罪」極具爭議。

我們先來看看《草案》第15條之1的規定:無正當理由交付金融帳戶予他人,從事第二條所列之行為者(按即洗錢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來說,就是你沒有正當理由的話不可以把自己的帳戶交給別人,如果你的帳戶因此被別人拿來從事洗錢行為,那麼你就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事實上,人頭帳戶案件的問題存在已久,因為人頭帳戶案件非常大量且類型化,又屬輕罪案件,使法院幾近例稿式處理此類案件,理由無非是「一般社會經驗」、「經政府機關、傳播媒體廣為宣傳周知」等,而認定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的「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而成立幫助詐欺罪。

簡單來說,依法官的「一般社會經驗」,認為被告「可以預測到」把帳戶交給別人,別人會拿去作為犯罪之用。

然而,這樣例稿式地濫用不確定故意概念的判決一直以來為人詬病,未實質認定個案情形,極有可能造成冤案發生。

法院認定交付人頭帳戶「不確定故意」標準不一 諷刺的是,人頭帳戶案件的不確定故意在不同案件類型,標準似乎並不一致:在詐欺案件中,一般民眾交付帳戶是採用前述的「寬鬆」證明標準,很容易因不確定故意而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

然而,在證券交易法案件中,其中也不乏將自己帳戶交付他人,而被他人拿來進行內線交易、操縱股價等犯罪,但此時依法官的「一般社會經驗」卻多半認為不會成立證券交易法的幫助犯,難免被譏為「司法的階級歧視」,可知不確定故意真的很不確定。

回到《草案》第15條之1的規定,從其立法模式以觀,「從事第二條所列之行為者」之要件極有可能被解釋為「客觀處罰條件」,簡單來說,不論人頭帳戶提供者主觀上能不能「預測」帳戶會被用來洗錢,只要客觀上人頭帳戶被別人用來洗錢了,就可能成立本罪。

但實際上就本條的解釋仍有另一個可能性,即回歸過往「不確定故意」的路線,然有鑑於不確定故意存在前述的諸多問題,應在「從事第二條所列之行為者」前加入「明知」之要件,以「直接故意」為限,方才不會有被曲解為「客觀處罰條件」之空間,而且不會再陷入「不確定故意」的解釋困境。

▲詐騙集團常以人頭帳戶牟取不法不財便逃之夭夭,帳戶主人卻要擔起刑事責任。

(圖/記者沈繼昌翻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其次,《草案》第15條之1「無正當理由」要件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也就是需要透過解釋才能瞭解意思的法律,立法上,刑事法應謹慎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否則即便守法的人民,都將無所適從。

增列此要件目的應在於減輕無罪推定原則下檢察官的舉證責任,改由被告自行舉證有正當理由才交付帳戶,近乎要求被告舉證自己無過失之程度,不免令人質疑,如此倒置舉證責任的例外是否合理及必要? 人頭帳戶問題 不宜以刑罰處之 最後,問題在於法律上的「競合」。

也就是因為「交付帳戶」一個行為可能同時觸犯多條法律,此時司法就必須判斷這些法條同時發生時怎麼處理。

過往實務上最常出現人頭帳戶的便是詐欺集團的案件,依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草案》第15條之1的刑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競合」後從一重處斷,便會適用7年以下的加重詐欺,《草案》第15條之1可能幾乎沒有適用的空間,而淪為疊床架屋的立法。

黃榮堅老師在《靈魂不歸法律管》一書中提到:「當法律規定和人性,或是和人的基本能力極限衝突的時候,法律的現實效益可能根本為零。

」人頭帳戶的問題實不宜透過刑罰解決,將之「正犯化」也無助於事,況人頭帳戶案件的被告通常僅具備較低的社經地位能力,以刑罰之方式恐成效不彰。

就此問題的解決對策仍應回歸強化金融監理,才是較為妥適、有效之方向,也較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以及刑法最後手段性、謙抑性思想。

熱門點閱》 ►廖啓彣/法務部最新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 跟個人資料保護衝突嗎? ►張靜案》林鈺雄/律師自身涉案 事務所非搜索禁地 ►吳景欽/可以如此搜索律師事務所嗎? ►華燈初上》黃冠中/兇手應知法律觀念 蘇媽媽其實可不用死的!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mail protected],或點此投稿。

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關鍵字: 雲論 羅開 雲論羅開 詐欺 詐騙 人頭帳戶 洗錢 洗錢防制法修法草案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最新評論 把錢花在別人身上更幸福 研究證實慷慨使人更富足 名為教育的「咒詛」 孩子跟你都會變得無能 呂秋遠/便利又繁華的台北 仍留不住想回家的遊子 已經很省錢卻還是覺得不夠用? 理財先從「記帳」開始 通膨有一定的緩解 但下降速度不會太快 推薦閱讀 呂秋遠/便利又繁華的台北 仍留不住想回家的遊子 已經很省錢卻還是覺得不夠用? 理財先從「記帳」開始 名為教育的「咒詛」 孩子跟你都會變得無能 把錢花在別人身上更幸福 研究證實慷慨使人更富足 升息過頭將迎來惡性通膨 現金變垃圾怎麼辦? 通膨有一定的緩解 但下降速度不會太快 人類若不想被AI取代 必須具備六種特質 趙春山/美國挺台力道加大 道義之交勝於利益交換 東海大學招生不足 不該怪罪於勞作教育 吳嘉隆/美元升值升過頭 恐將迎來亞洲金融風暴 相關文章 黃麗玲/社會住宅是飆漲房價解藥? 銀行會是更關鍵角色 根據內政部所發布的數據,全國平均房價所得比在110年第3季為9.24。

以都市區域來看,房價所得比高於全國平均數字的有台北市、新北市與台中市,.. 3/2512:52 蕭徐行/烏俄戰歐美不派兵 延長役期求台灣自強 娃娃機變相經營戳戳樂 男子花錢沒得獎怒告詐欺 警查雙雙送辦 拜登訪歐扮「抗俄火車頭」 歐盟提「戰略指南針」強化共同防禦 沈政男/控制Omicron不是靠疫苗 邊境防堵與疫調才是解藥! 讀者迴響 想看更多留言,快前往新聞雲App吧! 行動法庭 銀行支票帳戶無預警遭凍結 企業控銀行害公司倒閉|行動法庭第156集完整版|蔡政郎2022.06.16 人雲亦云 【人雲亦云】夏韻芬/年輕人簡單理財術該如何投資? 熱門文章 繁華的台北 留不住想回家的遊子 總覺得錢不夠用? 先從記帳開始 口出這句話 親子都會變得無能 研究證實慷慨使人更富足 惡性通膨現金為亡 百姓如何解? 關注我們 ETtoday雲論 回到最上面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