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期日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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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程序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依法規之規定,舉行聽證應預先公告者,行政機關應將前項所列各款事項,登載於政府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告之。 聽證期日及場所之決定,應視事件之性質,預留相當期間, ...
- 2行政程序法§48 相關大法官解釋(舊制)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期間以時計算者,即時起算。 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 ...
- 3行政法上「期間」規定之探討
行政程序法有關期間始日及末日之計算方式,原則上參照民法第120條至第122條. 期日期間規定,惟鑑於行政案件之複雜性與保障人民權利之考量,民法規定不敷所需,.
- 4專利審查通知指定期間9/1起改以月計算
(一) 智慧局之通知函送達日為8月31日,其起算日為9月1日(因為8月31日為始日不計算在內),期間之末日為11月30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3項本文規定,以最後之月與起算日 ...
- 5行程法-時間的計算 - Jamie's blog - 痞客邦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 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