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商業區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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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住家在商業區還是住宅區較好文/趙一任
以台北市常見的第三種住宅區(以下簡稱「住三」)及第三種商業區(以下 ... 使用分區訂定的目的,主要仍是在限制其用途,商業區主要係為從事商業活動 ...
- 2Yahoo知識:請問商四條件為何?謝謝!說明如下
一、所謂「商四」即所謂「第四種商業區」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四條第11項:「為供全市、區域及臺灣地區之主要商業、專門性服務業、 ...
- 3臺中市轄區內各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四)第一、二、三、四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商業區相關規定管制。 ... (一)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59 條所列第一類建築物用途,樓地板面積150 平方 ...
- 4買住宅區跟商業區的房子要注意什麼? | 房事QA - 賣厝阿明
- 5何謂住一住二住三住四土地用地分區規則 - plhcc的部落格
四、第三種住宅區:為維護中等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等使用,維持稍高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工業與較具規模之商業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