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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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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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經過此次修法,未來如果飼主因惡意棄養、不餵食,導致寵物遭受傷害、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 ...
- 2棄養寵物罰3萬,得不償失!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反者,依據同法第29條第1項 ...
- 3動保法罰則:棄養動物/虐待動物/任意宰殺攻擊性寵物無成年人 ...
- 4動保處:放生動物視同棄養,野生動物保護法有規定
動保處:放生動物視同棄養,野生動物保護法有規定 ... 棄養動物的行為人將會被裁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放生團體,隨意釋放經飼養的野生動物,對行為人最高可 ...
- 5【立院三讀】「棄養」視為虐待動物若致死最高可判2年
《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以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