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規定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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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地方制度法§27-全國法規資料庫
- 2地方自治概要 - 考前命題
2.自治規則: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規定,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二)制定機關不同:.
- 3電子報文章列表- 【彰化縣政府- 法制處】
一)自治條例按地方制度法(下稱同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 得 ...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 ...
- 4地方制度法
﹝1﹞ 依第七條之一改制之直轄市,其區之行政區域,應依相關法律規定整併之。 ... ﹝2﹞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 ...
- 5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下列何者? (A)條例 (B)辦法 (C)通則 (D)規約.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