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家屬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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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一節定義及分類. 第1 條.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 ...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
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 [PDF] 團體一年定期保險要保書(GL 版) - 南山人壽□(2)契約生效日已於要保單位取得被保險成員及其家屬資格者均可於是日依參加手續 ... 及業務等公開資訊,歡迎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nanshanlife.com.tw/)查閱,.法規內容-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標準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2 條本契約所使用的名詞定義如下: 一、要保人:指載明於被保險人名冊並以其名義 ... 指定或變更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但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 [PDF] 第一條保險契約之構成 - 國泰產險十、被保險人從事交通工具測試、試車、現場製造、營建、海上工作(如職業潛水、鑽油井. 等)、礦業、空中攝影、爆破或搜救工作期間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第四條名詞定義. 本 ...國泰產險官方網站|網路投保|理賠申請|熱門保險推薦國泰產險提供汽機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疫苗險、寵物險、旅遊險等完整保險商品。
以及網路投保優惠、快速線上試算與投保續保,便捷理賠服務,熱門保險商品推薦! 家屬 定義?保險小百科 - 台北富邦銀行要保人具有指定或更改受益人、變更保險契約、終止契約的權利。
... 保險利益,也就是說,要保人可以以這些人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一、本人或其家屬; ... | [PDF]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二條【名詞定義】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本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之人員,包括團體成員及其家屬。
| [PDF] 國泰人壽定期壽險(GL) 內容摘要(八)保險單借款(第25 條)。
(九)受益人之指定、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第28 條、第29. 條。
家屬 定義?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名詞定義. 第二條.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本契約 ...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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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保險利益
惟多數學者在解釋此一可保險的利害關係時,多以「要保人或. 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所存有之一種利害關係」稱之,顯然,將保. 險利益存在之客體稱為「保險標的」。然「保險 ...
- 2文章下載 - 【高點法律專班】
二、解釋方法. 於財政部公佈之團體保險示範條款係以雇主為投保團體擔任要保人,惟此. 種以雇主作為要保人所引發之欠缺保險利益之問題,在我國保險法上已爭議許. 久,學說上 ...
- 3第二節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 保險標的或關係連接對象之間的一種. 利害關係。 ◇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要保人對於某一. 財產現所享有的利益。 ◇期待利益: ...
- 4保險之分類與保險利益 -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
該他人未確定者,由要保人或保險契約所. 載可得確定之受益人,享受其利益。 • 疑問:. – 這裏的“利益”一詞,應該指的不是保險利益,而是. 享受保險契約利益的意思。
- 5保險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並得放棄第一百十一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