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章修改的幾個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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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從建立初期開始,就非常重視黨章的制定和完善。

在90多年的奮鬥歷程中,特別是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重大歷史關頭,黨都通過修改黨章這個「黨內根本大法」,為全黨指明奮鬥目標、方針政策和行為規範等。

中國共產黨共召開了18次全國代表大會,一大通過了黨綱,二大制定通過了黨的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黨章。

其後,黨章經歷了多次修改。

讓我們共同回顧一下黨的歷史上黨章修改的幾個細節。

中共三大修改黨章

首次規定新黨員有候補期及黨員可以「自請出黨」

1923年召開的中共三大,第一次修訂黨的章程。

與二大黨章相比,三大黨章的章節體例完全保留不變,仍然是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和附則六章,但從條文的數量上看,由原來的6章29條改為6章30條,增加了一條;從內容上看,在基本保持二大黨章內容的基礎上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如:(1)新黨員入黨由原來的「須有黨員一人介紹」改為「須有正式入黨半年以上之黨員二人之介紹」。

(2)首次規定了新黨員有候補期的制度,並根據候補黨員不同的社會職業,規定了不同的候補期,勞動者的候補期為3個月,非勞動者的候補期為6個月,但這個規定在執行的時候可以有一定的彈性,「地方委員會得酌量情形伸縮之」。

候補黨員在履行義務方面與正式黨員相同,但在行使權利方面,只能參加小組會議,只有發言權和選舉權,沒有被選舉權。

(3)首次規定黨員可以「自請出黨」,即自願退黨。

這是三大黨章唯一新增加的一個條文。

對黨員「自請出黨」,還作了相應的規定:「須經過區之決定,收回其黨證及其他重要文件,並須由介紹人擔保其嚴守本黨一切秘密,如違時,由區執行委員會採用適當手段對待之。

中共五大修改黨章

選舉產生黨的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紀律檢查機構

據鄭超麟回憶,他是與陸定一做伴去武漢參加五大的。

他們乘坐的是英商怡和公司的輪船。

70多年後,鄭超麟還對一位裝扮成魚行老闆的「戴眼鏡的老頭子」的代表記憶猶新:

「老頭子攜帶他的老伴兒以及四五個兒女,說是到漢口做生意的,他本在南京什麼地方開魚行。

我們問他魚的市價,問他哪種魚味道最好。

他就是王荷波。

他的第三個弟弟王震東,在船上不同他打招呼,鋪位隔得遠遠地。

我同王震東在甲板上散步,我說:『你的哥哥真像魚行老闆。

』」

就是這位「魚行老闆」,成為黨的歷史上首位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

這也是黨的五大另一個鮮為人知卻又意義非凡的「第一」,那就是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標誌著黨的紀律檢查制度的創立。

五大後通過的黨章首次規定在中央、省設立黨的監察委員會。

黨從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視黨的紀律和黨內監督機制的建設。

一大通過的綱領明確規定:「地方委員會的財務、活動和政策,應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

」二大通過的《關於議會行動的決議》,明確了共產黨員參加議會活動的監督制度。

在二大通過的第一個黨章、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和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均專設「紀律」一章。

如此重視黨的紀律監督的中國共產黨,為什麼沒有在建黨初期成立專門的紀律檢查機構,而是在建黨6年後的1927年,才在黨的五大上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呢?

從黨的發展歷程看,黨的第一個中央監察機構產生於五大,是黨組織和革命形勢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客觀需要和必然產物。

處於幼年時期的中國共產黨,從五十幾人,到不足千人,一無政權二無經費,連黨的主要創始人陳獨秀和李大釗都要靠教書、當編輯和寫作維持生活,東奔西走為黨籌集經費。

由於黨員人數少、質量高,黨組織長期處於秘密狀態,機構精幹且紀律嚴明,違紀現象較少發生,因此沒有成立專門的紀律檢查機構,而由黨的各級委員會直接維護和執行黨紀。

陳公博和周佛海兩人在建立黨的早期組織過程中曾做過一些工作,並被選為代表出席了黨的一大,但不久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黨毫不留情地將這樣的人清理出去,保持了黨組織的純潔性。

雖然沒有專門的監察機構,卻嚴格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便是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能保持清正廉潔作風的重要原因。

隨著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深入和轟轟烈烈大革命的到來,黨的影響迅速擴大,黨的力量也隨之迅猛發展。

大批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進步青年和革命軍人紛紛加入黨的組織。

新黨員的急劇增加,黨員教育的滯後,加上少數投機分子的混入,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面臨嚴峻形勢。

在這種形勢下,在黨內設立專門的監察機構,就成為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1927年5月9日,五大選舉產生黨的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監察機構——中央監察委員會。

王荷波、張佐臣、許白昊、楊匏安、劉峻山、周振聲、蔡以忱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楊培森、蕭石月、阮嘯仙當選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0位同志都是工農運動和革命鬥爭中久經考驗、在群眾中擁有崇高威望的黨的領導幹部,其中6人出身於工人。

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的王荷波,山西太原人。

曾出席黨的三大和四大,歷任中共中央執委會委員、中央局委員、中央工農部主任、上海地方執委會委員長、中共北方局委員、全國鐵路總工會執委會委員長。

五大閉幕後三個月,王荷波在八七會議上當選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隨即又被任命為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

王荷波來到天津,調查處理順直省委組織糾紛,撤銷了堅持右傾錯誤、拒不執行八七會議方針的彭述之的省委書記職務。

接著來到河北玉田,傳達八七會議精神,部署武裝暴動。

有的同志出於對陳獨秀右傾錯誤的痛恨,要求開除陳獨秀黨籍並把他槍斃。

王荷波反問:「你們要求槍斃陳獨秀,是根據黨章上哪一條?黨章上有槍斃黨員的規定嗎?」接下來,他耐心解釋,平息了大家的怨氣。

幾天後,玉田暴動取得成功,王荷波卻因叛徒告密在北京被捕。

在獄中,他受盡酷刑,卻始終嚴守黨的機密,留下的唯一遺囑是請求黨組織教育他的子女,不要讓他們走上和自己相反的道路。

1927年11月11日深夜,王荷波在北京安定門外箭樓西邊英勇就義,終年45歲。

除王荷波外,黨的五大選出的10名監察委員中,先後有7人犧牲在刑場或戰場上,無一人叛黨投敵。

這些黨的監察先驅,用鮮血和生命詮釋了對共產主義的信仰和對革命事業的忠誠,為鮮紅的黨旗增添了絢麗的色彩。

中共七大修改黨章

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

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實現第一次歷史性飛躍的理論成果。

毛澤東在1945年召開的中共七大上,把創造和發展了的馬克思主義比作「香的馬克思主義」「活的馬克思主義」,而把那種故步自封、照搬照抄的馬克思主義比作「臭的馬克思主義」「死的馬克思主義」。

毛澤東強調,只有「香的」和「活的」馬克思主義,才能解決中國問題。

黨的歷史經驗證明,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研究和解決中國革命的問題,需要具有在實踐中進行理論創造的膽識和魄力。

大革命時期,毛澤東對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關於農民運動的調查和農民問題的理論等,都具有獨創性。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率部在井岡山建立了第一個農村革命根據地,開創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道路。

抗日戰爭時期,隨著革命實踐的巨大發展及對歷史經驗和新鮮經驗的不斷總結,毛澤東的許多思想得到多方面展開。

他在六屆六中全會《論新階段》的報告中,明確提出了「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命題。

從《實踐論》《矛盾論》,到《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論持久戰》,到《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新民主主義論》,再到《改造我們的學習》《整頓黨的作風》等,這些著作充分表明,到20世紀30年代末40年代初,毛澤東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思想,已經形成比較完備的理論形態。

毛澤東思想這一科學概念的形成,經歷了一個過程。

1941年3月,黨的理論工作者張如心用了「毛澤東同志的思想」的提法。

1943年7月5日,王稼祥撰文首先明確使用「毛澤東思想」的概念。

7月6日,劉少奇為紀念建黨22周年發文,也使用「毛澤東同志的思想」和「毛澤東同志的思想體系」的概念。

在七大上,黨自創立以來,第一次將自己經過千辛萬苦獲得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理論成果,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旗幟,對統一全黨思想,指導全黨行動,實現黨的政治路線,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毛澤東後來回顧說:從建黨直到七大,「我們全黨的認識才完全統一起來」。

中共八大修改黨章

沒有再提毛澤東思想

七大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劉少奇在七大上作修改黨章的報告時,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論述了毛澤東思想。

但是,到了1956年召開的中共八大,包括黨章和修改黨章的報告在內的文件中,都沒有再出現「毛澤東思想」的提法。

人們不禁要問,這是怎麼回事?

對於這個問題,境外出版的某些書中有一種說法,說八大不提「毛澤東思想」是中央壓制毛澤東,「要他交出權力」。

而事實上,並不是劉少奇和鄧小平擅作主張刪掉了「毛澤東思想」這一提法,恰恰相反,這正是毛澤東本人多年來的一貫主張,是根據毛澤東本人多次提議而決定的。

毛澤東曾說:「如果把毛澤東思想同馬列主義並提,有人會以為是兩個東西,為了不使發生誤會,就不提毛澤東思想。

1953年9月25日,毛澤東對《人民日報》送審的國慶社論提綱草稿作了兩處修改。

一處是將「這證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無敵力量」中的「毛澤東思想」刪去,另一處是將「毛澤東思想使中國人民充滿著無限勝利的信心」一句,改為「中國共產黨及其領袖毛澤東同志使中國人民充滿著無限勝利的信心」。

同時批示:「不要將『毛澤東思想』這一名詞與馬列主義並提,並在宣傳上儘可能不用這個名詞。

1954年1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根據毛澤東的指示精神,專門下發了《關於毛澤東思想應如何解釋的通知》。

毛澤東在審閱這個通知的草稿時,親筆加了一段話:「寫文章做講演需要提到毛澤東同志的時候,可用『毛澤東同志的著作』等字樣。

」中宣部在這份通知中說:

「『毛澤東思想』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它的內容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是同一的。

「毛澤東同志曾指示今後不再用『毛澤東思想』這個提法,以免引起重大誤解。

我們認為今後黨內同志寫文章做報告,應照毛澤東同志的指示辦理。

此外,據胡喬木講,不再提毛澤東思想,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蘇聯共產黨對毛澤東思想的提法不感興趣。

他回憶說,我們黨提出毛澤東思想後,蘇聯黨始終拒絕承認這個提法,在蘇聯報刊上絕口不提毛澤東思想。

這成了一個禁區。

凡是中共文件提了的,它在發表時都給刪掉。

既然蘇共是如此態度,中國革命又離不開蘇聯的幫助,從大局出發還是必須搞好與蘇共的團結,出於這樣的考慮,不僅《歷史決議》(1953年作為附錄收入《毛澤東選集》第3卷公開發表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作者注)將毛澤東思想提法刪去,1956年八大也不再提毛澤東思想。

直到20世紀60年代初,中蘇兩黨、兩國關係惡化以後,中共中央才恢復使用「毛澤東思想」的提法。

中共十二大修改黨章

第一次把黨的地位與國家的關係作了明確規定

1982年召開的中共十二大通過的新黨章,清除了十一大黨章中「左」的錯誤,繼承和發展了七大、八大黨章的優點,系統地總結了歷史上黨的建設的經驗,反映了黨的現實生活的要求。

十二大黨章的條文比七大、八大的都要少。

七大有70條,八大有60條,十二大的只有50條。

但是,十二大黨章的字數要比七大、八大的多。

不僅總綱的字數更多,條文的字數也稍微多一些。

新黨章有了一個內容比較充實的「總綱」(像七大以來的歷次黨章的「總綱」一樣,它實際上是黨的最簡要的基本綱領),比較完整地、簡明扼要地概括了黨的性質、長遠目標、當前目標,黨對黨員和黨組織的基本要求和黨的領導作用的基本原則。

新黨章還有這樣幾個特點。

首先,適應了新時期執政黨的需要。

過去我們沒有執政,所以說不上這個問題。

八大的黨章涉及到一部分,但是沒有充分地涉及。

在十二大通過的新黨章里,充分考慮到執政黨的地位,在這方面作了很多針對性的規定。

其次,適應了撥亂反正的需要,貫徹了民主集中制,這個在黨章裡面表現得非常明顯。

關於民主集中制的各方面,都作了有針對性的詳細規定,防止任何個人專斷。

再次,適應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幹部隊伍「四化」的需要。

最後,適應了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需要。

黨的地位與國家的關係,在黨章里第一次有了明確的規定:黨在執政以後,在社會主義國家,它的地位是什麼,它的任務是什麼,它的作用是什麼。

新黨章把黨與國家機關、非黨組織的關係劃清了,避免了黨政不分、政企不分、黨不管黨的狀況。

黨章規定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保證國家的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文化組織和各種群眾組織,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

這就明確地規定了黨與這些機關和組織的關係。

所以說,十二大黨章是有時代特點的,是適合於黨的地位、黨的歷史狀況、黨的歷史責任的。

黨章特別規定,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這是過去的黨章所沒有解決的問題。

中共十四大修改黨章

對「民主集中制」的新解讀

1987年11月,黨的十三大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部分條文作了修正。

從十二大到十四大的幾年間,我國形勢和黨的任務發生了很大變化。

鄧小平在十二大提出的「走自己的道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思想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形成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以及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1992年初鄧小平視察南方的重要談話,進一步激發了全黨全國人民的熱忱,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蓬勃發展。

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

為了適應形勢的發展和黨的任務的需要,為了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在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十四大有必要對黨章進行部分修改。

關於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黨章修正案明確提出了黨的建設必須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建設成為領導全國人民沿著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前進的堅強核心。

按照這樣的指導思想,黨章把關於黨的建設的三項要求改為四項,增加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作為第一項。

一個較明顯的改動是第四項「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中,把「在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高度的集中」改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並指出這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要求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黨章還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

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建議,代表大會經過充分討論,決定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

鑒於此,刪去了黨章中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

對黨的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的任期,黨章也作了調整。

根據多年的實踐和許多地方、基層黨組織的要求,黨章將縣一級黨的委員會的任期由三年改為五年,基層委員會的任期由三年改為三年或四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任期由兩年改為兩年或三年。

作這樣調整的主要考慮是,縣一級委員會任期太短,換屆頻繁,不利於領導班子的穩定,不利於經濟建設的長期打算和連續性;基層組織黨員人數、單位規模、工作性質、職責權限、分布狀況差異很大,對基層組織的任期作這樣的彈性規定,比較切合實際。

中共十六大修改黨章

進一步完善了對黨的性質的表述

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修改後的黨章,將黨的性質進一步表述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黨的十五大以來,改革開放不斷深入,黨確定的20世紀末的奮鬥目標已經實現。

為了適應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黨章總綱部分補充了新的內容:

一是確立了本世紀頭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

總綱第七段指出,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

在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是,鞏固和發展已經初步達到的小康水平,到建黨100年時,建成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經過這個階段的建設,再繼續奮鬥幾十年,到建國100年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基本實現現代化。

二是增寫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經濟建設方面的內容。

總綱第七段指出,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在總綱第九段,增寫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內容。

在總綱第十一段,增寫了堅持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容。

三是增寫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容。

十五大總結黨的歷史經驗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治國理政的經驗,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任務。

十六大進一步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明確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強調要堅持這三者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不斷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推向前進。

四是在總綱第十三段增寫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建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時,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實行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內容。

另外,十六大通過的黨章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

具體分為三條:第五十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第五十二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

第五十三條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誌。

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

要按照規定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增寫黨徽黨旗一章,對於維護黨徽黨旗的嚴肅性,發揮黨徽黨旗的感召力,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增強黨的凝聚力和影響力,都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作者李穎為中央黨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副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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