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和人民|李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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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林(1925—2016)
編者按
Editor's notes
著名理論家李洪林先生6月1日晚在北京病逝,享年91歲。
他為中國改革開放和思想解放所做的理論貢獻功不可沒。
本文是1979年1月26日李洪林先生在理論務虛會上的發言,1980年9月在《人民日報》刊出。
在領袖和人民的關係當中,人民可以選擇領袖,領袖卻不能選擇人民。
如果說到誰應當忠於誰,那麼領袖應該忠於人民。
文|李洪林
為了堅決貫徹黨中央少宣傳個人的方針,有幾個原則是非必須分清。
這些是非,其實都是馬克思主義的常識。
只因時間長了,常識漸漸被人遺忘,而違反這些常識的錯誤觀點和錯誤做法,反而成為習慣。
因此,說出原來的常識,倒有可能被目為異端。
不過,聞常識而吃驚的人,畢竟一天比一天減少了。
現在,中央既然做了決定,就應該普及這些常識。
人民應當忠於領袖,
還是領袖應當忠於人民?
林彪和「四人幫」橫行的時候,推廣過一種「三忠於」運動。
其實這「三忠於」當中,有兩個「忠於」是陪襯,中心是一個「忠於」,即「忠於領袖」。
在一段時間裡,表「忠」心,跳「忠」字舞,佩帶「忠」字徽章,成了「最大的政治」。
這個運動,不單是樹立一個道德標準,而且要建立一種政治關係。
拋開他們當時所指的具體的領袖(因為領袖是人,按照自然規律,一個領袖不論工作多少年,總有個生命的極限),於是就剩下一個普遍的原則:人民應當忠於領袖。
領袖是一個人(本來無產階級領袖是一批人,不過林彪和「四人幫」主張只有一個領袖,事實上那時也只有一個領袖),所以這個原則再提煉一下,就是:群眾應當忠於一個人。
這個「三忠於」運動是有效的。
不但在迷信盛行的十年是那樣,而且在「四人幫」垮台之後還繼續有效過。
讚美一個人的時候,有時少不了這樣一條評語:「忠於偉大領袖」。
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這種觀念才逐漸改變了。
道德關係也好,政治關係也好,都是一定的社會經濟制度所決定,並且反過來為這種經濟制度服務的。
什麼樣的社會,產生並需要這種政治關係呢?封建社會。
封建社會的經濟制度,產生人身依附關係。
農民依附於地主,全國居民都依附於最高的封建領主——皇帝。
和這種社會制度相適應,忠於皇帝一個人,是最高的道德標準。
全國居民都要無條件地服從皇帝一個人的絕對權威,是最高的政治原則。
「忠」是什麼意思呢?全心全意為之效力,無條件地服從他的支配。
封建時代,對「忠」有這樣一個解釋:「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
」不能問個為什麼,絕對服從皇帝,這就是「忠」的要求。
現在的中國,是社會主義社會。
封建社會那種人身依附關係,早就被打破了,人民成了國家的主人。
在我們這個社會,要求人民都象忠於封建皇帝那樣,忠於無產階級的領袖,這符合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原則嗎?顯然是不符合的。
無產階級領袖是人民中的一員。
人民和自己的領袖是平等關係,不是人身依附關係。
在領袖和人民的關係當中,人民可以選擇領袖,領袖卻不能選擇人民。
領袖如果得人心,人民會擁護他,熱愛他,尊敬他,信任他。
但是不能要求人民忠於他。
如果說到誰應當忠於誰,那麼,領袖倒是應該忠於人民。
毛澤東同志歷來提倡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是忠於人民。
這是革命戰爭年代所形成的幹部和群眾之間一種新型的社會關係。
如果要求每個革命幹部和共產黨員都必須忠於人民,那麼,無產階級的領袖不是更應當成為忠於人民的典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幹部和群眾之間的新型關係,就成為我們國家根本的政治制度了。
我們建立了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這個國家裡,人民是主人,幹部是公僕,已經載入憲法。
既然幹部都是公僕,領袖當然更是公僕了。
領袖和幹部當然要從事領導工作,並且也有一定的權力和威信,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他們的權力是人民給的,而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要向人民負責,要為人民做好事,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
因此,是領袖應當忠於人民,而不是人民應當忠於領袖。
在那「史無前例」的十年里,公開宣揚封建道德,這是社會主義中國的恥辱,有損於中國人民的尊嚴。
實踐證明,「人民必須忠於領袖」的原則,已經嚴重地阻礙了我們社會的發展,因此必須拋棄它,而代之以「領袖必須忠於人民」的原則。
這是社會主義社會領袖和群眾相互關係的一條準則。
要求領袖忠於人民,那不是降低了領袖的身份嗎?沒有。
剝削階級的領袖才有高人一等的特殊身份。
無產階級領袖的身份,本來就是群眾中平等的一員,還能「降低」到哪裡?
因此,對於無產階級領袖來說,根本不存在「降低身份」的問題。
相反,能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忠心耿耿為人民服務,這恰恰是無產階級領袖的光榮。
領袖越是忠於人民,他便越享有崇高的威望。
是英雄創造歷史,
還是奴隸們創造歷史?
這個題目是毛澤東同志出的。
1970年在中國共產黨九屆二中全會上,為了批判陳伯達的唯心史觀,毛澤東提出了這個命題。
不過,在林彪和「四人幫」滅亡之前,這些自稱「高舉」的野心家,對這個命題從來也不「按既定方針辦」。
這個是非,到現在也不能說已經完全澄清。
毛澤東同志的觀點是十分鮮明的,他說:「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
」唯恐有人誤解,所以他用著重的口氣,加上限制詞,重複說一次:「只有人民」。
那麼,這是貶低領袖的作用嗎?
沒有。
沒有貶低領袖的作用,而是實事求是地把領袖放在人民之中。
人民創造歷史,自然包括領袖的作用在內。
只有缺乏馬克思主義常識的人,才會把「人民創造歷史」的命題理解為貶低領袖的作用。
偉大人物在歷史上確實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他可以加速歷史的發展,也可以阻礙歷史的發展,因為他掌握了很大的權力,或有很高的威信,能夠用他的意志影響群眾,去實現一定的行動。
不過個人影響歷史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
任何偉大人物,都不能離開他所處的歷史條件,任意創造歷史。
歷史的發展有它自己的規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當然也不以偉大人物的意志為轉移。
偉大人物的意志如果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他就可以加快歷史的腳步。
如果他的意志違反歷史發展規律,也可以延緩歷史的腳步。
不過這種加快和延緩都是有限的。
凡是使歷史倒退的人物,不管他有多大的權力,最後必定受到歷史的懲罰。
因為社會是要向前發展的,誰阻礙它,誰就要被趕下歷史舞台。
反動的歷史人物,命運照例是如此的。
無產階級的領袖代表了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並且有馬克思主義這門科學作為世界觀,因此可以在歷史上起偉大的作用。
拿我們中國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在1949年誕生,確實和毛澤東的正確領導分不開。
如果沒有他的理論和實踐活動,中國民主革命的道路大概還要長得多。
但是,並不能根據這一點,就得出一個結論,說歷史是英雄創造的。
按照歷史唯物論,偉大人物是歷史造成的。
客觀條件需要一位人物出來發揮領袖的作用,就總會出現這樣的人物。
至於由誰來擔負這個責任,歸根到底,要由人民來選擇。
是人民創造偉人並推動歷史。
如果沒有這個人,也會有另一個人被人民選擇出來,被歷史推上前列而成為領袖。
如果把個人的作用誇大了,就會使領袖脫離人民,變成高高在上的「救世主」或「大救星」。
好象人民群眾都是無知無識的芸芸眾生,仰仗領袖的恩賜,才有了光明,有了希望,有了活路。
這是個人崇拜,或者叫個人迷信。
它神化了個人,貶低了群眾,是反馬克思主義的唯心史觀。
歷史已經告訴我們,凡是搞個人迷信的人,多半懷有野心。
野心家用個人迷信愚弄群眾,為的是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中國人民最現實的反面教員,就是林彪和「四人幫」。
他們狂熱地搞個人迷信,不正是為了自己篡黨奪權嗎?
舊中國經濟凋敝,統治階級又實行愚民政策,因此文化十分落後。
新中國成立後,這種狀況在改變。
不料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間,文化真正成了革命對象,一切愚昧、落後、反動的意識形態空前泛濫,其中就包括個人迷信。
不過在那十年當中,搞個人迷信是最革命的象徵。
今天要清除這種垃圾還要做相當的工作,特別要警惕有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突出」個人迷信這種「政治」。
你要少宣傳個人,他就說你「貶低領袖」,使他這種具有「深厚無產階級感情」的人接受不了。
如此「高舉」的人為數很少,對這種人,你少宣傳個人也好,多宣傳個人也好,都是一樣的。
他反正要挑你的毛病,因為他不贊成三中全會的方針。
對「少宣傳個人」這一點,應當多作宣傳。
就是說,多宣傳中央這個指示,多宣傳唯物史觀,多批判個人迷信,多批判唯心史觀。
讓更多的群眾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真理,誰要想再利用個人迷信來騙人,來反對黨的路線,也就更加困難了。
領袖是天生的,
還是在實踐中成長的?
林彪和「四人幫」都是搞天才論的。
要批天才論,這是毛澤東同志在1970年的時候,鄭重其事向全黨提出來的。
讓搞天才論的人批天才論,當然是不可能的。
這件事,只能在粉碎「四人幫」以後來做。
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就是天才論和實踐論的鬥爭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續。
有人把「高舉」掛在嘴上,動不動就說別人不高舉,要砍旗。
可是在天才論和實踐論的鬥爭面前,事情就清楚了,原來他「高舉」的是天才論的旗幟。
按照天才論,領袖從來都是正確的,凡錯誤都是別人的。
在天才論風行一時的情況下,事情恰恰是這個樣子。
在那個時候,中國共產黨的黨史也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也好,都成了領袖的思想自我表現的歷史。
領袖事先帶著一個絕對正確的思想來到黨內,已經有了一條完備的革命路線。
然後就是領袖在黨內不斷和別人作鬥爭的歷史。
別人不斷違反領袖的思想和路線,而領袖則一直堅持那完備的、絕對正確的思 想和路線。
這種觀點,違背了人的認識的發展規律。
領袖也是人,他的認識也是在實踐中產生的。
當他沒有參加革命的實踐時,不可能產生正確反映革命發展規律的思想。
參加革命實踐以後,他可能產生正確的思想,也可能產生錯誤的思想。
只是在長期的革命實踐過程中,領袖才能逐漸積累經驗,產生比較系統的關於中國革命的正確思想。
毛澤東思想就是這樣形成的。
當然,毛澤東思想形成以後,中國的民主革命確實是在它的指導下取得勝利的。
在這個意義上,當然可以說,中國革命的勝利是毛澤東思想的勝利。
但這是從檢驗毛澤東思想這個角度說的。
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是在高度評價毛澤東思想,是在說毛澤東思想是真理,是在說明它的正確性,說明它是科學而不是空想,並不是說中國革命是按照事先定下的妙計逐步實現的。
毛澤東思想之所以能指導中國革命取得勝利,是因為它正確。
而它之所以正確,是因為它符合中國的實際,符合中國革命的客觀規律。
然而天才論為了神化領袖,卻把領袖弄成一個全知全能的神。
其實領袖也是人,決不會全知全能。
他也有錯誤,這並不奇怪。
有錯誤改了就是,並不會損害他的威信。
但是,由於要保持全知全能,有錯誤也不能承認,結果便弄出許多矛盾,有許多事情說不清楚。
共產黨反對文過飾非,但是天才論一定要文過飾非,理由是「維護形象」。
其實,文過飾非恰恰是損害領袖形象的有效手段。
因為領袖的是非都是全局性的,不可避免地要由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實踐來檢驗。
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不會有一點含糊。
它的效果都明明白白地擺在社會上,大家都有親身感受。
硬把正確說成錯誤,群眾不會接受;硬把錯誤說成正確,群眾也不會相信。
只有實事求是,承認領袖是在實踐中成長的,既有不可磨滅的歷史功勳,也有難以避免的缺點錯誤,這才是真正維護領袖的形象,而不會損傷群眾對領袖的信任。
領袖能不能批評?
按照個人迷信的原則,領袖是不能批評的。
理論上的根據是:領袖沒有錯誤,也不可能有錯誤。
既然沒有錯誤,當然不能批評。
反過來說,誰要是批評領袖,那就是批評一貫正確的人。
被批評的人既然一貫正確,那麼批評者就一定是錯誤的。
1959年,彭德懷同志寫了一個意見書,提了一點批評意見。
先不說批評的正確與否,這種提意見的方式,是完全符合黨章規定的。
1956年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規定: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工作人員」。
當時黨中央正在開會,中央政治局委員給中央主席寫信提意見,是完全正常的。
然而,這件事被定為反黨。
從此以後,就有了這樣一條規矩:批評領袖就是反黨。
其實從來就沒有這樣一條規矩。
不過廬山會議開了先例,以後也就習以為常了。
這樣一來,黨內民主生活受到嚴重損傷。
到了「史無前例」的十年,又升級了。
批評領袖,不單是反黨,而且是反革命。
不要說批評領袖本人,就是偶一不慎,對領袖的名字或像片或語錄,有所「不敬」,都被叫作「惡毒攻擊」,都要被打成現行反革命。
在社會發展史上,只有資本主義以前的社會,即君主專制統治下的封建社會或奴隸社會,才把個人和國家等同起來。
「朕即國家」,反對皇帝就是反對國家,這就犯了大逆不道罪。
在社會主義國家搞這一套,實在是極其嚴重的「抹黑」行為。
其實林彪、「四人幫」搞這一套,完全不是出於所謂對領袖的尊敬,而是為了用這根棍子殘酷地鎮壓群眾,為了建立他們的「林家王朝」或「江記王朝」。
1979年1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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