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264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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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0/03/2400:1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刑事訴訟法 相關判例 友善列印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第264條 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起訴時,應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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