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行法規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十、關係人交易之管理。

十一、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 ... 回首頁 ‧加入最愛 ‧RSS訂閱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英文法規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首頁/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103年09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3003631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7條,自104年1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第八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除包括前條對各種營運循環類型之控制作 業外,尚應包括對下列作業之控制: 一、印鑑使用之管理。

二、票據領用之管理。

三、預算之管理。

四、財產之管理。

五、背書保證之管理。

六、負債承諾及或有事項之管理。

七、職務授權及代理人制度之執行。

八、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

九、財務及非財務資訊之管理。

十、關係人交易之管理。

十一、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 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

十二、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

十三、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十四、股務作業之管理。

十五、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其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審計委員會議 事運作之管理。

股票已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其內部控制制度,尚應包括 對下列作業之控制: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

二、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

查詢金管會(證期局)發布法規之附表或申請書格式,請至證期局網站查閱 本系統資料更新週期為三天,若要查詢最新法規,請點選即時法規訊息或至相關單位網站查閱。

本系統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提供 本網站內容非經提供單位正式書面授權,不得轉載。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