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選與補選有何不同?期限有何規定? -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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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民團體理、監事任期屆滿之選舉稱為改選,依規定應於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辦理,因故並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人民團體理事長、常務理事或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訊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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