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資訊系統資料上傳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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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署103年10月9日國健婦字第1030401817號公告「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實施辦法第3點第1項第1款「由醫事人員採一對一方式,提供懷孕婦女衛教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活動訊息 本署公告 活動熱訊 定位點 :::首頁>服務園地>活動訊息>本署公告 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資訊系統資料上傳作業公告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瀏覽數:瀏覽數:4185 修改日:修改日:2017/04/25 發布日:發布日:2016/02/18 主旨:有關本署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資訊系統資料上傳相關作業,惠請貴局知照並協助轉知轄區產檢醫療院所及助產所周知。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3年10月9日國健婦字第1030401817號公告「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實施辦法第3點第1項第1款「由醫事人員採一對一方式,提供懷孕婦女衛教評估及個別指導,針對具有危害健康行為之因子(如:吸菸、二手菸、喝酒、嚼檳榔及使用毒品等),或孕婦自我評估為『不清楚』之結果者,給予加強衛教,並填寫『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紀錄表』,留存於病歷中備查,並傳輸於本署指定之系統或登錄於本署指定之網頁等作業。

」規定辦理。

二、本署已於104年2月8日正式上架「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系統」,為協助執行本服務之婦產科醫師、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助產所執業之助產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等熟悉系統之操作,本署前於104年2月8日開始至7月12日共辦理北、中、南、東區共8場次教育訓練完竣,將自104年9月1日0時0分起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結果全面上傳,本署將依健保署提供之申報檔與衛教指導上傳檔進行勾稽比對,未上傳之個案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上傳者則本署將不予給付該筆費用。

三、本方案若有疑義,請洽本署婦幼健康組(04-22172431藍小姐或2435朱小姐)。

資訊系統登錄相關問題,請洽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諮詢專線02-22536388分機1561陳小姐 上一則下一則 下載(點擊可下載) 2016-02-18 755KB 衛教指導系統上限公告.pdf 您可能會喜歡 公告修正「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第四條、第七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一、附表二2014-11-03 食用加碘鹽的重要性及選購之辨識方法2013-09-11 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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