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卡記名- iPASS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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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信用卡、社福卡、企業識別證、特定不可記名版面…等,已為記名式一卡通,無須再次使用本服務登錄記名。

注意事項:. 遺失不用怕,錢錢有保障!只要線上申請一卡通 ... 首頁>顧客服務 >儲值卡服務 >普通卡記名 普通卡記名 網路記名註冊條款(免責聲明) ※聯名信用卡、社福卡、企業識別證、特定不可記名版面…等,已為記名式一卡通,無須再次使用本服務登錄記名。

注意事項: 遺失不用怕,錢錢有保障!只要線上申請一卡通記名作業,線上輕鬆完成並保障您的權益,於一卡通遺失時可線上掛失與退還餘額。

為推廣未記名之一卡通持卡人辦理記名,即日起至2022.12.31期間申辦記名服務免手續費! 若需同時開啟自動加值服務,請開啟LINEPay→「一卡通MONEY」→「連結一卡通電子票證卡」進行申請,其將一併完成記名服務,無需於此申請。

您於線上辦理記名服務後,可依下列方式提供相關資料予一卡通票證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資料核准後,本公司將以E-mail通知,便完成一卡通記名程序。

於網路登錄記名資料時,同步上傳相關證件影本,無需再郵寄或親自送達。

郵寄辦理: 相關證件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上,並將申請表(票卡無須寄回)以掛號寄至本公司「806604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1號4樓一卡通票證公司票證營運部收」。

親送辦理: 至本公司或服務中心辦理,需將相關證件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上,於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1:30、下午01:30-16:30親送至本公司/各服務中心辦理(服務中心營業時間請參考服務據點)。

於一卡通網站申請記名服務後,請於30日內將相關資料寄送至本公司並完成記名程序,逾期將逕刪除您於一卡通網站登錄的資料。

本公司將於受理完整資料後約7個工作日審核完畢,完成後將以E-mail通知,本公司未通知前,該票卡仍為未記名一卡通。

為確保您的權益,當一卡通完成記名後於特定的據點付款時,如需確認消費者即為記名卡持卡人時,請配合出示身分證件,以防止您的一卡通遭他人冒用。

若該張一卡通不慎遺失,您應儘速透過一卡通網站「普通卡掛失」功能辦理掛失,一卡通持卡人須負擔掛失後3小時內票卡遭冒用金額之損失。

高雄市政府交通卡掛失後,須自費100元新購一張高雄市政府交通卡,並將原卡餘額轉置於新卡。

本系統如因系統維護之必要而暫停服務或遭遇不可控之狀況,造成網站系統服務中斷或故障時,請稍後再試,或致電一卡通客服專線:(07)791-2000。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使用本服務前,將本服務內容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使用本服務。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聲明: 本人同意申請案件須於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完整申請文件檢核通過後始得生效,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本人確認所提供之資料正確無誤,並同意將上述個人資料提供給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受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公司、司法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作為記名卡掛失、行銷(如不定期收到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優惠訊息)及相關服務或司法機關調查所需之用。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已詳閱並同意前揭注意事項、聲明及「一卡通定型化契約」內容,茲確認如后。

本人已閱讀網路記名註冊條款、聲明及個資告知事項並同意(點選「同意」,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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