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選修課程及學分計算 -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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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科目, 學分數.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個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總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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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課程及學分計算
(109學年以後入學者適用)
類別
科目
學分數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個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總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4,4)
微積分乙(1.2.3.(4))
(2,2,2)
二
個體經濟學
(3,3)
總體經濟學
(3,3)
統計學暨實習
計量經濟學導論暨實習
(4,4)
系定必修
計34學分
系定選修
課號ECON(303、323)開頭之本系選修課程 ,含會計學甲、民法概要乙、商事法
32
一般選修
其他選修課程
35
合計
共計128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進階英語一、二
(0,0)
體育一至四
4
服務學習甲、乙
2
(108學年以後入學者適用)
類別
科目
學分數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4,4)
微積分乙(1.2.3.(4))
(2,2,2)
民法概要乙
(3)
二
個體經濟學
(3,3)
總體經濟學
(3,3)
統計學暨實習
計量經濟學導論暨實習
(4,4)
三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3)
系定必修
計40學分
系定選修
課號ECON(303、323)開頭之本系選修課程,含會計學甲
26
一般選修
其他選修課程
35
合計
共計128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進階英語一、二
(0,0)
體育一至四
4
服務學習甲、乙
2
(107學年以後入學者適用)
類別
科目
學分數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4,4)
微積分乙(1.2.3.(4))
(2,2,2)
民法概要乙
(3)
二
個體經濟學
(3,3)
總體經濟學
(3,3)
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暨實習
(108學年起以&替代)
(4,4)
三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3)
系定必修
計40學分
系定選修
課號ECON(303、323)開頭之本系選修課程 (含會計學甲)
26
一般選修
其他選修課程
35
合計
共計128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進階英語一、二
(0,0)
體育一至四
4
服務學習一.二.三
3
(106學年入學者適用)
類別
科目
學分數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4,4)
微積分乙
(3,3)
民法概要乙
(3)
二
個體經濟學
(3,3)
總體經濟學
(3,3)
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暨實習
(108學年起以&替代)
(4,4)
三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3)
系定必修
計40學分
系定選修
課號ECON(303、323)開頭之本系選修課程 (含會計學甲)
26
一般選修
其他選修課程
35
合計
共計128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進階英語一、二
(0,0)
體育一至四
4
服務學習一.二.三
3
(102-105學年以後入學者適用)
類別
科目
學分
共同科目
通識
15
國文領域
(3,3)
外文領域
(3,3)
共同必修
共計27學分
系定必修
一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4,4)
微積分乙
(3,3)
會計學甲
(3,3)
民法概要乙
(3)
二
個體經濟學
(3,3)
總體經濟學
(3,3)
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暨實習
(108學年起以&替代)
(4,4)
三
貿易理論
(3)
貿易政策
(2)
國際金融
(3)
(以上三科必須至少修習5學分)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3)
系定必修
計51學分
系定選修
課號ECON(303、323)開頭之本系選修課程
15
一般選修
其他選修課程
35
合計
共計128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進階英語一、二
(0,0)
體育一至四
4
服務學習一.二.三
3
*共同必修-國文.通識科目與畢業學分相關說明及常見問題 請按此。
外文領域不限定修習英文,但限修同一外文(例如:日文一上下)。
*經濟系學生限定修習本系開課之,無法以其他經濟學相關課程(例如:經濟學一二)替代,另外加修個(總)體經濟學原理(或經濟學一二)亦屬重複修習。
*除會計學甲.民法概要乙與商事法外,修習ECON課號之課程才能計入系定選修學分,其餘均計入一般選修學分。
其他相關規定請見課程網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
*108學年(含)以前入學之必修與兩科可修外系(法律系或管理學院)開課之3學分以上之及替代。
*微積分課程請務必修習完整系列(微甲上下或微乙上下),切勿微甲與微乙交互修習。
微甲與微乙請勿重複修習,若微甲與微乙皆已修畢,則會僅採計微甲(其中6學分充抵必修微乙,2學分計入一般選修)。
微積分1.2.3.4若全數修習,微積分1.2.3計入必修學分,微積分4則計入一般選修學分。
*108學年起服務學習甲.乙可充抵服務學習一.二.三。
*108學年起部分課程名稱異動如下:
原課程名稱
對應(替代)課程名稱
微積分乙上(3,0)+微積分乙下(0,3)
微積分1(2,0)+微積分2(2,0)+微積分3(0,2)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上(4,0)
個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4,0)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下(0,4)
總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0,4)
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暨實習上(4,0)
統計學暨實習(4,0)
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暨實習下(0,4)
計量經濟學導論暨實習(0,4)
經濟學一(3,0)
個體經濟學原理(3,0)
經濟學二(0,3)
總體經濟學原理(0,3)
本系為了提供同學更多的選課自由,因此自99年度起,實施新的課程設計,其中包括降低本系必修學分及增加選修學分。
為因應新的課程設計,本系提供以下修課建議表,讓有志於不同領域的同學做參考。
此表只為參考性質,而不具實質約束力。
財務經濟領域
數理經濟領域
政策分析領域
核心建議課表
學分數
核心建議課表
學分數
核心建議課表
學分數
投資學
3
高等微積分一二
(或分析導論一二)
8
財政學一二
4
財務管理
3
線性代數一二
6
貨幣銀行學一二
4
財務經濟學
2
高等統計推論一二
6
經濟發展
4
產業經濟學
3
經濟學的政策運用(或租稅理論與政策或管制經濟學)
3
管理經濟學
3
經濟數學(或賽局論)
3(or2)
計量經濟學
4
計算機概論(或計量經濟學)
3(or4)
計量經濟學(或計算機程式設計)
4(or3)
貿易理論
3
中等會計學一二
6
貿易政策
2
財務個案分析 (或財務報表分析)
3
國際金融
3
總計
26-27
總計
25-27
總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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