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畢業典禮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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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畢業典禮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辦法目的: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1人( 首頁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畢業典禮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畢業典禮 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目  的: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1人(或組),於109學年度畢業典禮(日期:110年6月5日,星期六)代表全體畢業生致詞。

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甄選資格: (一)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須依規定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應屆畢業生,未有懲處紀錄者。

(二)不以1人為限,可多人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歌唱、舞蹈等方式呈現。

甄選程序:分初選及決選二階段進行。

(一)初選: 1、由各學院推薦1至3人(或組)代表參加決選。

2、自由報名,由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格是否符合,初選通過者另行通知參加決選。

(二)決選:由主辦單位成立甄選小組,採面試方式,請初選推薦代表親自上臺演示,每組4分鐘,由甄選小組以四項標準:1.口齒清晰(20%);2.儀態臺風(20%);3.文案內容(40%);4.臨場表現(20%)進行評分。

(三)甄選名額:取最優之1人(或組),另備取1人(或組)。

報名期間:110年3月2日(星期二)起至3月30日(星期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第二學生活動中心3樓305辦公室。

報名方式: (一)自由報名須親自報名及送件,多人組隊由聯絡人代表送件。

(二)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報名表1份(請附2張2吋正面半身照片)。

(報名表下載) 2、致詞文案1份(請以A4紙張、14號標楷體、行距20繕打,字數約為600~800字,時間約4分鐘)。

請於文案中強調個人(或團體)於臺大的學習經驗與體會。

相關事宜洽詢: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徐偉翰先生(02-33665595,[email protected])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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