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銀行本行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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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銀行本行簡介 · 股東大會為本行之最高權力機構,依序下設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等。

· 董事會下設稽核處及風險管理處,掌理本行稽核、風險控管之工作,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日盛銀行本行簡介 一、設立登記日期:民國81年3月26日 二、開業日期:民國81年4月9日 三、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8,448,253,330元 四、所營事業:金融業 五、沿革: 民國79年財政部公布商業銀行設立標準後,發起人等乃結合志同道合之士共同發起設立本行,並取名為「寶島商業銀行」。

民國80年8月獲財政部許可設立,民國81年4月9日正式開業,成為第一批獲准開辦的新銀行之一。

為使資本大眾化,經營成果分享社會大眾,於民國85年12月12日股票正式上櫃掛牌買賣。

為業務發展需要及提升銀行形象,於民國九十年股東常會決議更名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日盛銀行」,並自民國90年12月1日起正式更名。

為提高經濟規模,發揮綜合經營效益,於民國90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自開行以來,秉持「誠信、創新、服務」的經營理念,及穩健經營、主動積極、忠實負責、效率追求之工作精神,兢兢業業地辛勤耕耘,以期厚實本行經營實力。

為提供客戶最佳的服務,除傳統的銀行業務外,適時掌握景氣狀況及市場需求,重視新產品研發的創新策略,並採以顧客為導向的行銷策略,以期於穩健經營中,締造佳績。

以民國91年2月5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日盛金控股票正式掛牌上市。

至今,本行成立已邁入27年,將持續以創新、效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滿足客戶的理財需求為使命,並以成為客戶最信任的理財夥伴為願景。

六、組織結構(資料日期:111.01.31) 七、各主要部門所經營業務 股東大會為本行之最高權力機構,依序下設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等。

董事會下設稽核處及風險管理處,掌理本行稽核、風險控管之工作,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輔助總經理處理行務,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於副總經理中指定一人代理之。

總行設下列各單位,受總經理指揮監督、分掌事務:總經理室、信用卡事業處、企金事業處、消金事業處、個人理財處、徵信處、作業處、授信管理處、債權管理處、財務投資處、信託處、營業推展處、行政處、資訊處、會計處、電子商務處、法令遵循暨法務處、營業部及分行。

各單位職掌如下: 單位 職掌 總經理室 負責公司策略規劃及營運績效管理等事務之辦理。

信用卡事業處 掌理信用卡業務之營運、規劃、信用卡風險控管等相關事項。

企金事業處 掌理本行企業金融業務之規劃及協助執行與管理,維護本行資產品質、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消金事業處 掌理本行消費金融業務之規劃及協助執行與管理,維護本行資產品質、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個人理財處 掌理本行財富管理和存匯業務之規劃及協助執行與管理,維護本行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徵信處 掌理授信案之徵信、全行不動產之鑑估調查作業及相關規則之釐訂等。

作業處 掌理存匯及授信作業之規劃、執行與管理,暨相關作業系統之規劃、分析、問管及全行客戶服務。

授信管理處 掌理授信管理業務之風險管控、授信案件貸放管理及相關規則之釐訂等。

債權管理處 掌理本行逾期放款、催收款、金融商品應收帳款及呆帳案件之規劃、統計分析、催理、督導及管理。

財務投資處 掌理全行長短期投資事宜,並因應客戶需求,提供相關種類金融產品以利客戶規避風險。

信託處 掌理本行依信託業法第十六、十七條等項下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業務之規劃、推行與管理。

行政處 掌理文書、物品採購、財產管理、廣告宣傳設計、人事任免、升遷考核、訓練培育、輪調、休假、褔利與待遇等事務。

資訊處 掌理電腦化作業之規劃、推行管理。

會計處 掌理會計事務。

電子商務處 掌理本行電子金融業務之企劃、推展與管理等事宜。

法令遵循暨法務處 掌管各項法律事務及法令遵循事宜。

營業部及分行 掌理存款、出納、匯兌、會計、代理收付、財富管理及授信等業務。

代理發言人 姓名:周定強 職稱:日盛銀行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561-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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