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借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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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教室原則
注意事項:
請詳讀以上教室借用原則
總務處保有最終教室出借權,必要時對已出借之教室可作調整
若有任何狀況或問題,請洽承辦人林小姐:分機1336
e-mail:[email protected]
教室借用優先順序:(一)全校性典禮及集會活動。
(二)院、系、行政單位及附設構辦理之集會、訓練活動及學術研討會。
(三)學生社團活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