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編章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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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股票型基金之買回程序,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辦理,不受前二項規定限制。

第71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經理投資國內之基金,應自受益人買回受益憑證 ... 列印時間:110/09/0116:4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EN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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