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新鄉市市轄區和新鄉縣行政區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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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新鄉市市轄區和新鄉縣行政區劃的批復
國函〔2003〕134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調整新鄉市市轄區和新鄉縣行政區劃的請示》(豫政文〔2003〕193號)收悉。
現批復如下:一、同意新鄉市新華區更名為衛濱區,北站區更名為鳳泉區,郊區更名為牧野區。
調整新鄉市紅旗區、衛濱區、鳳泉區、牧野區行政區域。
二、將新鄉縣的關堤鄉、洪門鎮(不含王灣、李村、趙村、賈屯、梁任旺、定國、呂村、堡上、孫莊、東聶莊、秦莊11個村)劃歸紅旗區管轄;將原郊區平原鄉的孟營一村、孟營二村、孟營三村、城關、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