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課程簡介| 香光尼眾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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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課程簡介 · 香光尼眾佛學院以奠定僧伽基礎教育,培養解行並重的佛教師資為辦學宗旨。

· 依據上述目的,選擇《唯識三十頌》為課程主要題材。

· 「唯識三十頌課程」為宗教師 ... 香光尼眾佛學院 培育佛教宗教師的苗圃—- 跳至內容 唯識課程簡介 ♦【課程定位】 ◎ 課程性質 香光尼眾佛學院以奠定僧伽基礎教育,培養解行並重的佛教師資為辦學宗旨。

在佛學院的五門課程規劃中,二年級的解門除著重教義的概觀及基本教義的認識,還包括唯識專宗類的入門課程。

開設唯識課程的目的在於使學生能掌握唯識核心要義,並將之應用於內修外弘,且藉著嚴謹的唯識思想體系建立學生基本的佛學概論架構。

  依據上述目的,選擇《唯識三十頌》為課程主要題材。

此頌集唯識思想之大成,架構清楚、內容完整,西元四五○年頃由世親所造,為其一生偉大著作中最後、最為精深之作品。

在教學上,依《唯識三十頌》的組織,以「相」、「性」、「位」來介紹唯識的義理及實踐,有助於初學者掌握唯識核心要義,並對世親之唯識思想系統有全盤的概識。

◎ 課程設計原則   「唯識三十頌課程」為宗教師養成教育之一環,因應教學目的、對象,課程施設兼顧唯識理論與實踐。

課程以建立唯識教理知見,並且能以理導行,將之運用在修道生活與社會關懷為設計原則,重點如下: (一)培養獨立思考及自我對話的能力。

期許學生不輕信盲從,能就親身的觀察、思惟或體會,辨析唯識思想是否可信。

同時,能不斷挑戰、澄清自己的觀念與行為,更正錯誤的認識且試著化解由此引生的煩惱。

(二)重視佛教的時代意義。

如嘗試運用唯識思想回應當代生命倫理等社會問題。

(三)建立唯識思想有其源流演變的觀念。

如認識到從印度的彌勒、無著、世親、安慧、護法,乃至中國的玄奘、慈恩大師,其間唯識思想體系有所差異,不宜以某家說法籠統概括全體。

並能客觀看待唯識在佛教思想史上的重要性,不會僅強調唯識宗而貶損其他宗派的思想。

此外,還須注意本課程與其它課程的連貫(註四)。

♦〔教學目標〕 表一「唯識三十頌課程」教學目標 類別 教學目標 相關單元 理知目標 1.能背誦《唯識三十頌》重要頌文。

2.能寫出三種識轉變的重要性質。

3.能依《安慧「三十唯識」疏釋》解釋頌文中重要的觀念及頌文。

4.能掌握《唯識三十頌》要旨:由對頌文結構的解析,明白世親造論的意趣在引導證悟人、法二無我。

1.單元二至單元五、單元七 2.單元二至單元四 3.單元一至單元七 4.單元一、單元七 情意目標 與生活經驗對話 *依《唯識三十頌》所示,就自己(或他人)的行為、語言及思想,學習觀察心識的作用、諸法生起的緣由,逐步地滅除主觀的錯誤認識。

單元二至單元五   與修道體驗對話 *以頌文對義理與實踐過程的描述,對照個人經歷,增益躬行菩提行願的信念。

*從自己身心的變化,尋找修行入手處,嘗試體會無常、無我的意涵。

單元三、單元七 與時代、社會對話 *透過課程內容及對社會現象的關懷,省思目前佛教的處境及佛教的時代意義。

單元一至單元七   人的成長包括知情意三個層面,依之訂定具體、可檢核的教學目標,能幫助授課者和學生清楚努力的方向、必須達成的要求,及善用寶貴的時間。

本學期課程為四週的密集課,每週三天,總共只有五十五小時,因此必須善擇目標設定教學重點。

同時,單元設計必須有嚴謹的規劃,方能環環相扣以落實教學目標。

  表一「唯識三十頌課程」教學目標中,理知目標屬於基本知能的設定。

其中,第3點「重要觀念」會在單元設計時,作為該單元教學的主要重點。

由於第2點「三種識轉變」是《唯識三十頌》的思想核心,第4點是對頌文結構及世親造論目的的掌握,這兩點特別重要,所以單獨列出。

  第二項情意目標屬於感受、價值觀、意願的心理層次,相應於課程設計原則「以理導行,將之運用在修道生活與社會關懷」及「培養自我對話的能力」。

課程設計上可以利用活動、提供資訊(如時事、心得分享)、作業等方式,激勵學生進行自我對話。

♦【教材選擇】 ◎《唯識三十頌》譯本之選擇(註五) 《唯識三十頌》的漢譯本,有梵本漢譯及藏本漢譯兩類。

其中,玄奘譯本以《大正藏》及支那內學院校刊的《藏要》版本較佳(註六)。

經過比對各譯本及考慮佛教界使用的普遍性,決定採用《大正藏》版之玄奘譯本,並在課程中補充說明玄奘譯本與法國學者萊維校刊之梵本(巴黎版,西元1925年)的差異。

◎ 注釋本及參考教材之選擇   由於世親只完成《唯識三十頌》頌文而未造長行加以解說,研讀本頌必須參考後人的注釋(註七)。

  八十八學年度的課程依據安慧的註釋來解釋《唯識三十頌》(註八)。

由於《成唯識論》中安慧的說法並不完整,正確性亦有待商榷,故直接採徐梵澄《安慧「三十唯識」疏釋》對照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為教材,再以《唯識論講話》為參考資料。

  以安慧注釋本為教材,可減少學生因《成唯識論》與中國法相宗繁複的名相、思想造成的困擾。

直接研讀論典,也可避免一般概介唯識的書籍,觀念、用詞不甚精準,及常混雜不同時期、不同人物思想的問題。

  然而,徐梵澄的譯本近於文言文,讀來相當辛苦。

由於目前缺乏適合初學者的教科書,學生研讀徐梵澄的譯本時必須對照霍韜晦的譯註,疑難處再由授課者補充K.N.Chatterjee英譯本的資料。

另外,授課者需提供講義並多作講解。

  其它參考書如演培法師的《八識規矩頌講記》、楊白衣《唯識要義(唯識讀本)》、《百法明門論》,及橫山紘一《唯識思想入門》(註九)等,是相當適用的唯識入門書。

表二《唯識三十頌》譯本對照舉例(註十) 譯本出處 頌文第一頌 梵本漢譯 玄奘譯<唯識三十論頌> (日本:《大正藏》,第31冊)第60-61頁。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玄奘譯<成唯識論> (南京:支那內學院校刊《藏要》本,西元1929年)。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異譯(註十一) 真諦譯<轉識論> (日本:《大正藏》,第31冊)第61-63頁。

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

一切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識轉作二相貌也。

次明能緣有三種: 萊維梵本 漢譯 徐梵澄譯《安慧「三十唯識」疏釋》 (北京: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西元1990年)。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為三。

釋如覺《唯識三十頌導讀》 (新店:圓明,民國86年,一版)。

因為那我、法的假說,[而有]種種[相]產生。

那是在識所變的範圍中。

這種轉變有三種: 霍韜晦 《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西元1980年)。

[世間上]誠然有種種「我」、「法」的施設呈現,不過,這[些施設]都是在識的轉化之中。

然而,這種轉化有三種: 呂澂譯抄 <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在《內學》第三輯 (南京:支那內學院,西元1926年),第115-142頁。

施設我及法。

各別種類起。

彼皆由識變。

此變又三類。

  譯本出處 頌文第一頌 萊維梵本 英譯 K.N.Chatterjee,Vasubandhu’sVijbaptiMatrata-SiddhiwithSthiramati’s Commentary(VaranasiIndia:KishorVidyaNiketan,1980). Thevariousconstructions(orimpositions)asthesoulortheelements(whichare)prevalent,amongstthepeopleandinthe wastrasarebutthedevelopmentofvijbanaorconsciousness.Thede-velopmentofvijbanaisthreefold. 藏本漢譯 苑柳<藏傳的唯識學史>,在《唯識學的論師與論典》 (張曼濤主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6冊),第315-326頁。

施設我及法,各別種類起,彼皆由識變。

此變又三類。

劉定權譯 <藏文三十頌漢譯>, 在《內學》第一輯 (南京:支那內學院)。

假設我與法,諸類各別起, 彼是識轉變,轉變又三種。

韓鏡清譯 <唯識三十頌>, 在《甘露》第26期 (安徽省:九華山佛學院,西元1998年),第64頁。

由假安立我和法,若諸種種等出現, 彼者轉為辨別識,此轉為又三行相,   如覺法師的《唯識思想入門》,主要取材日人唯識論著,對不懂日文者是一大福音。

她的另一著作《唯識三十頌導讀》則提供了本頌思想背景及漢、梵本對照的相關資料。

釋法舫《唯識史觀及其哲學》、韓廷傑《唯識學概論》、徐典正《唯識思想要義》亦可參考。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世界佛學名著譯叢》中也有不少相關論文。

♣註釋  註一:參常覺法師<攝大乘論講義>。

註二:參橫山紘一《唯識思想入門》。

註三:唯識簡介的課程內容以百法、八識為主。

註四:本課程主要銜接一年級百法明門論課程,並依學生一年級已研讀之《成佛之道》、《佛說大乘稻稈經》,及二年級正在學習的《佛法概論》、印度佛教史……等課程,設定基準點。

註五:《唯識三十頌》的譯註文獻,可參考塚本啟祥等<論書篇>,在《梵語佛典的研究》(日本:平樂寺,西元1990年),第361-367頁。

註六:這兩個版本的頌文除第九頌第四句不同外(《大正藏》:皆三受相應;《藏要》:三受共相應),餘皆相同。

註七:現存《唯識三十頌》註釋本包括: (1)安慧註釋本,梵名Trimwika-vijbapti-bhasya。

霍韜晦漢譯,名為《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

徐梵澄漢譯,名為《安慧「三十唯識」疏釋》。

另有英、日、德、法語之譯本。

(2)調伏天(律天)對安慧註釋本的複註本,為藏文。

有日譯本。

(3)護法註釋本,唐代玄奘糅合十大論師的註解譯成《成唯識論》。

有日、英譯本。

註八:筆者八十七學年度授課時,以護法的註釋為主,採用井上玄真著,白湖言譯《唯識論講話》為教材。

此書依據《成唯識論》及慈恩的《成唯識論述記》解釋《唯識三十頌》,綱要清楚、內容簡要,可惜譯文錯字不少,且部份用語、內容語焉不詳,必須參照演培法師《成唯識論講記》方能澄清。

註九:本書部份章節之中譯,見於《普門》、《慈雲》雜誌。

註十:因初學者以建立知見為要,尚不必進入版本比對,故譯本對照只供授課者參考,並不提供給學生。

又,表二中[]為譯者標示,表萊維校刊之梵本無該字,譯者為文義完整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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