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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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除有法定傳染病及身心嚴重缺陷者為本法第五十一條所定不適當照顧之人,並增列足以影響受照顧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虞者納入規範。

(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網站導覽 寫信給署長 常見問題 字級: 社家署全球資訊網 關鍵字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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