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我國碳排管制計畫及措施之檢討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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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稱溫管法),為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奠定法制基礎。

... 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2020年10月間召開第二期(2021-2025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議題研析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議題研析 我國碳排管制計畫及措施之檢討與建議 撰成日期:110年5月 更新日期:110年5月1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盛旺 編號:R01309 一、題目:我國碳排管制計畫及措施之檢討與建議 二、所涉法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三、探討研析 (一)為減緩氣候變遷,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的責任,我國2015.7.1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稱溫管法),為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奠定法制基礎。

為達溫管法第4條規定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預定於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排放量50%以下。

溫管法第11條規定,應以5年為一階段,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各階段管制目標,並召開公聽會程序後,送行政院核定。

另依據溫管法第3條第20款定義,階段管制目標是依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對一定期間內二氧化碳排放總當量所為之管制總量。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2020年10月間召開第二期(2021-2025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邀請六大部門(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環境)報告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推動方向,目標訂為202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再減少10%,同時訂定電力排放係數目標在2025年每度電排放0.388公斤二氧化碳。

前開草案環保署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三)為達成溫管法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環保署依溫管法第9條第1項規定,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啟動國家整體及跨部門的因應行動,期能建構中央地方、公私夥伴及全民參與的運作機制,落實國家溫室氣體減緩政策,以5年為一期進行滾動式檢討,第二期(2021-2025年)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業經環保署陳報行政院核定中。

另依現行法令除了要求中央各部門提出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地方政府也須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全台尚有15縣市執行方案未設定量化的中長期目標,即使已訂出目標的縣市也欠缺積極度,只遵循中央6年前訂定的至2050年減量5成。

目前各部會已啟動2050年淨零碳排路徑評估,雙北、臺中也提出2050淨零碳排目標,環保署後續將與各地環保局共同研商討論。

(四)然於今年世界地球日美國主辦之氣候變遷全球領導人線上峰會中,各國提出零碳排目標,宣示減碳決心,如美國總統重申2050年前達淨零碳排,2030年碳排量比2005年減少50%~52%;日本首相宣布2030年碳排量比2013年減少46%,比原訂26%目標大為提高;中國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歐盟2030年碳排量比1990年減少55%,2050年達碳中和。

我國蔡總統也表示,多數國家已談到2050年淨零轉型之目標,在行政院統籌下,政府已開始評估及規劃我國在2050年達淨零排放目標之可能路徑,而目前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及推動方案亦刻由行政院核定中,爰茲研提相關建議供行政部門參考。

四、建議事項: (一)階段管制目標應配合淨零碳排目標期程檢討調整 5年為一期之階段管制目標係我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之重要政策工具,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設定202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總量241.011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即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10%,並將以2030年較基準年減量20%及2035年較基準年減量25%至30%為努力方向,減量責任由我國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承擔。

惟以美國、日本等國於前開氣候變遷領袖峰會所宣示之未來10年(2030年)減量目標來看,如美國2030年較2005年減少50%~52%;日本2030年較2013年減少46%,該等目標均比我國2030年減量目標(2030年較2005年減少20%)更為積極、也更具挑戰性,同時美國、歐盟等也宣示2050年達淨零碳排目標,前開我國於2018年間所定各期階段管制目標似顯過時,亦應配合世界減碳趨勢檢討調整,爰我國未來提出淨零碳排相關政策規劃,啟動淨零碳排相關評估,後續該等各期階段管制目標應配合淨零碳排目標期程、路徑等進行調整。

(二)各部門仍須關注環境發展情勢持續滾動檢討,預為因應 因全球暖化導致極端氣象頻繁,乾旱導致國內水情吃緊,嚴重衝擊農業、產業及民生發展;觀察近期歐美及日本等工業大國祭出零碳排之國際趨勢,顯見我國各階段管制目標仍面臨嚴峻挑戰,各部門仍須關注全球環境發展情勢持續滾動檢討,預為因應。

針對我國未來提出淨零碳排相關政策規劃,進行淨零碳排路徑分析評估,有關溫室氣體減量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努力的方向如下: 1.運輸部門:積極推動運具電動化。

建議採取鼓勵將傳統運具汰換為電動大客車、電動汽機車等電動運具之策略與措施,增加相關補助誘因,建置基礎電網設施及健全充(換)電場站。

2.能源部門:積極推動能源無(低)碳化。

建議調整能源結構,發展再生能源,建構無(低)碳能源供給系統,加速提高綠能發電占比。

3.製造部門:積極推動產業減量、轉型。

輔導產業轉型為綠色低碳企業,並發展綠能產業,以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

4.農業部門:積極推動自然植樹造林。

建議推動植樹造林與撫育,提高林地碳匯量,發揮森林碳吸存效益。

5.住商部門:積極推動淨零碳建築。

建議評估近零耗能建築可行性,以提升建築能源效率。

6.環境部門:掌握排放源,落實污廢水減量,朝向能資源化發展。

(三)完備溫室氣體減量管理相關配套措施 現階段我國已完成制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及各門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制度等,然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是高度複雜且需跨部門共同投入之長期工作,為因應全球暖化導致極端氣象變遷及各國淨零碳排倡議,應完備相關配套措施: 1.積極發展低碳技術與產業:積極研發二氧化碳捕集技術及地下封存技術,促進碳源材料產業化技術發展,降低相關產業及電廠之二氧化碳排放等。

2.低碳科技創新與教育紮根:世界經濟論壇中提及科技創新是實現淨零碳排重要方式之一,科技創新有助降低綠色技術成本,甚至催生新型態科技。

加速無碳、低碳科技創新是當務之急,政府與民間加緊合作,建議檢討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之規模及其收支管理運用辦法,以投入更多經費研發。

同時,公私部門可透過社區營造、在職教育等共同推動氣候變遷教育,落實減量行動;運用教育體系,透過生活實驗室實踐方式,培育因應氣候變遷人才,提升全民減碳認知、技能及行動力。

撰稿人:楊盛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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