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交通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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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同條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兒童版 雙語詞彙 相關連結 A-小字級 A小字級 A+小字級 首頁 便民服務常見問答(FAQ) ::: 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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