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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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溫字第10401113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6 ... 目前線上:1145人,瀏覽人次:698101740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溫字第1040111312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6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行政/環境保護/空氣品質保護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溫字第1040111312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6條,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總說明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業於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公布施 行,為利本法之推動與執行,爰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就本法之細節性 事項,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共計十六條,其要點如 下: 一、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

(第二條及 第三條) 二、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內容。

(第四條) 三、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之內容及修訂。

(第五條) 四、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提報時程、檢討機制及內容。

(第 六條) 五、執行排放管制成果報告及改善計畫之提報時程及內容。

(第七條及第 八條) 六、階段管制目標執行狀況之報告時程及內容。

(第九條) 七、排放量調查及統計成果、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提送時程及內容。

(第 十條及第十一條) 八、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及溫室氣體國家報告之提報時程及內容。

(第 十二條至第十三條) 九、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之提報時程及內容。

(第十四條) 十、提供各式能源者之定義。

(第十五條) 法規異動 訂定16條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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